一句「手段卑劣」 巧克力传情创办人判赔80万

巧克力传情活动借由巧克力来表达心意(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相信大家大学时期一定听过「巧克力传情」的活动,这个活动是由各大学的学生会与厂商合作,除了送给同校学生,甚至还可以跨校赠送,颇受大学生的好评。但活动创办人林姓男子却传出因写信损毁巧蕾公司商誉台北地院今判决林男与2名员工应赔偿新台币80万元。

林男于民国88年创办工作室后,便开始举办巧克力传情活动,之后他另外成立巧蕾公司,直到民国99年离开巧蕾公司,双方才各自举办巧克力传情活动。巧蕾不满林男在离开公司后,陆续撰写电子邮件给各大专校的活动负责人指控巧蕾「盗用企划书」、「手段卑劣」,导致客源减少,愤而向林男及两名员工提出民事与刑事诉讼,并求偿新台币288万元。

林男等人解释,他们本来就拥有企划书的著作权,当初是认为巧蕾有一些不实的手段,才会寄信给各大学校,此举纯属为了证明他们的清白,并没有捏造事实。但在刑事部分,林男仍被依违反公平交易法判刑3月定谳。

民事法官审理后认为,就算双方对于企划案有所争议,林男也不应该用侮辱性字眼去攻击对手,而巧蕾公司的生意也确实受到影响,因此判决林男与2名员工须连带赔偿8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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