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自称「第二个老婆」 咸湿对话曝光挨告赔20万
邱女、郑男2人的LINE对话暧昧又咸湿,屏东地方法院认定邱女不法侵害林女配偶权,判赔20万,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屏东邱姓女子在离过2次婚后,于社群网站结识郑姓男子,而邱女明知郑男已婚仍与对方交往,甚至以「第二个老婆」自居,直到被林姓正宫发现并挨告后才辩称是玩笑话,但邱女、郑男2人的LINE对话暧昧又咸湿,法官认定邱女不法侵害林女配偶权,判赔20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前年1月间,林女发现与她结婚30余年的郑男疑似出轨,她质问对方后,郑男否认,不断辩称与在社群网站认识的邱女只是朋友关系,因为对方有官司问题,出于同情心才会想帮助邱女。
但林女翻阅郑男手机发现,邱女竟以「第二个老婆自居」,且郑男与邱女间的对话暧昧又咸湿,如「妳是我的最爱」、「老公如果可以陪老婆睡就好了」、「老婆爱你」、「老公也爱你」、「老公只喜欢老婆的胸部而已」、「每次都看老公吸的好满足」、「乳头好美」、「我吃老公的口水不知道吃几加仑去了当然会跟老公一样啊」等。
林女还发现2人的不正常关系长达2年之久,丈夫甚至在台南租房子给邱女住,且还帮忙付房租,林女一气之下怒向屏东地方法院对邱女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告诉,要求邱女赔偿100万。
对此,邱女否认当小三,她辩称,她在离了第2次婚后,控告第2任丈夫言语暴力及性侵,目前官司还在进行中,郑男是好心给她法律上的建议,2人关系友好但未做出越矩之事,2人的谈话也都是在开玩笑。
但法官认为,邱女、郑男2人的LINE对话并非一般的玩笑话,认定邱女所为足以破坏林女的婚姻,且也不法侵害林女基于配偶关系所生的身分法益,但审酌双方经济条件等一切状况,判邱女赔20万,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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