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被玩到「腰很痛」!她拿巧虎光碟掉记忆卡 丈夫咸湿对话曝光

陈女小孩光碟时,意外发现丈夫藏起记忆卡,图非当事人。(图/翻摄自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陈姓人妻到车上帮小孩拿巧虎光碟时,意外发现行车器录器的记忆卡,打开竟听到张姓丈夫带着林姓小三开房咸湿对话,气得她离婚提告。一、二审法官皆判张男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张男2015年4月4日以「消耗体力」为由,带着林姓小三到摩铁开房,由于路上找不到接受优惠券旅馆,便在车上开始调情示爱,咸湿的对话全都被行车纪录器录下,张男也因此将记忆卡拔出放藏起,不料还是被妻子发现。

▲张男和林女的咸湿对话,全被行车纪录器录下,图非当事人。(图/CFP)

行车纪录器录下张、林两人的对话,「很饥渴」、「要你,随时都可以要」、「来啊、脱啊」、「今天一定要去…不然我就要翻脸」、「你看你内衣不给我弄好」、「不用穿啦,你等一下就要脱啦」、「我知道」,「不要穿,脱掉」、「你看安全带弄了以后,你看就会X凸」,「你跟他说我不用(保险套)啊,我又不爱用这个」、「我跟网友这样讲吗?他说哇,你男朋友真爽,是不是要这样讲」、「好说,谢谢夸奖,真的很爽喔」,且离开汽车旅馆时,林女还说「现在腰很痛」,让陈女听完直接崩溃提告,并在2016年和张离婚。

张男辩称,他和林女仅是朋友关系。法官却打脸表示,朋友并不会「单纯」到汽车旅馆休息、聊天、看电视、做运动,因此认定他们两人有到汽车旅馆发生至少1次性关系

▲法官打脸张男,认为朋友不会到汽车旅馆休息、运动,图非当事人。(图/免费图库pixels)

张男不服上诉表示,林女当天刚好生理期来,两人没有发生性行为,且录影的光碟是撷取片段,属于违法取证,应该排除、没有证据能力

台中高分院表示,行车器录器由陈、张两人事前安装,并无任何介入行为,因此没有违法,且片段由陈女家人剪接,是为维护家庭婚姻完整的应有权益,因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