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前景佳 柏幼林:将来这个市场大有可为

中华民国店面零售商业同业公会秘书长幼林。(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已自2015年5月3日起正式实施,中华民国无店面零售商业同业公会秘书长柏幼林19日表示,这项新法规有助促进电子支付机构健全经营发展,「将来这个市场,是大有可为!」

柏幼林19日出席「电子支付业之展望与经营风险面面观座谈会,他在致词时指出,关于电子支付,业者担心过严的法规,会箝制网路应用与科技创新;但政府也必须重视金融秩序、新兴科技潜在威胁问题

柏幼林说,历经产官双方多次研议后,《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终于在5月3日正式实施,并接受业者申请,虽然不是所有业者都满意,但《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对于电子支付经营发展、资金移转服务安全性、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都有正面帮助,仍值得肯定。

柏幼林进一步说明,有一部分台湾业者认为,电子支付的市场非常巨大;但另一部分则觉得,线上刷卡服务,已经很方便了;据调查,具备网路支付服务的商家,有84%提供线上刷卡功能,消费者使用率达7成以上。

不过柏幼林强调,他看好电子支付市场的发展,「将来这个市场,是大有可为!」

安侯建业(KPMG)台湾所金融服务行业主持会计师吴麟指出,电子支付是未来金融服务流程,相当重要的一环。

吴麟解释,台湾金融主管机关把电子支付行业定位为「类金融」产业,除与传统金融机构资本额门槛要求不同以外,有关资金应用、洗钱防制、资讯安全、内部风险控管等监理要求,都高度重视,就是为了让消费者安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