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偷拍正妹洗澡 「冬天每周1次」闺蜜作客也入镜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南部某大学博士生2012年在校外租屋时,竟偷拍同大楼正妹硕士生入浴画面被害人好友前来作客洗澡时也遭偷拍;台南分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博士生拘役120天,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被告因求学、自2008年9月起在台南市租屋,同大楼另有其他租屋居住之女学生;自2012年9月15日起至102年11月14日止,被告利用长竿黏贴电脑视讯摄影机,再以USB线连接至电脑主机后,以长竿伸至同大楼其他女性房客浴室窗前窥视、窃录被害人8 次,被害人好友前来作客也遭窃录2次。

2013年11月14日,博士生又以同样手法偷拍,被害人察觉并报警查获,警方扣得硬碟4个、笔记型电脑、摄影镜头、LCD荧幕、长竿与线材镜头等。

被告在警询及侦查时供称,被害人搬入不久,他就趁对方沐浴时偷窥、偷拍,夏天约每2周1次、冬天约每周1次,但后期比较少偷拍、偷窥,偷拍档案编号则以房号命名

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被告罪证明确,审酌他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已全额赔偿损失,将一审判决撤销(有期徒刑1年),改判拘役120天并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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