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岁女童非饿死 罕病疏照顾母缓起诉2年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103年5月间引发社会震惊的北市8岁女童疑遭饿死案,台北地检署1日侦结,检察官依据法医解剖验尸报告女童死亡有先天罕见疾病加后天疏于照顾因素,认定女童非遭凌虐致死,却有过失致死之嫌,因此,将许姓母亲予以缓起诉2年处分,另外,涉泄露女童影像媒体殡葬业者也获缓起诉处。

▲北市8岁女童疑遭凌虐饿死案,检方侦结认定为先天罕见疾病再加母亲疏照料至死而非饿死,因此,对许姓母亲予以缓起诉处分。(图/资料照)

北哀阅主任检察官黄谋信表示,法医对8岁女童遗体进行解剖后,由法医研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书指出,女童有营养不良、基因异常、脱水、肌肉病变,导致全身消瘦、脂肪软组织、脏器萎缩和贫血,最终造成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所以女童的死因有先天及后天因素。

黄谋信表示,检察官在女童和许姓母亲中山区住处勘验发现,许女有订购外食纪录,住处内有儿童补给营养品饼干果汁零食,法医解剖结果也显示,女童肠道粪便体液检验丙酮成分人体饥饿,丙酮指数越高),因此认定女童母亲并没有不喂食女童的情形,且女童出生一直都由许姓母亲照顾,多名证人也都证称,许姓母亲对女儿疼爱有加,无凌虐情形,因此,检察官认定女童并非凌虐致死。

黄谋信表示,女童虽非遭许姓母亲凌或饿死,但她未积极给予适当的照护,且有延误就医的情形,却是导致女童死亡原因之一,承办检察官在衡酌女童母亲的心理鉴定报告、评等各项后,依过失致死罪,对她缓起诉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