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留女婴猝死 2保母起诉
3个月大的林姓女婴,去年9月疑溢奶猝死,女婴父母提告照护她的洪姓、张姓保母2人,台北地检署因法医研究所、台大医院鉴定女婴死因「不同调」,无法判定死因,但认定洪、张2人让女婴独留于卧室,涉有延误发现送医的过失,6日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2名保母。
起诉书指出,洪女、张女分别领有保母人员技术士证、台北市第三社区保母系统保母证,2人共同自去年8月1日受林姓女婴父母之托,担任女婴的保母,在北市龙江路住处托育女婴。
2人明知女婴仅3个月大,需有人随时在旁照料,不得让女婴独处。去年9月13日上午,洪女将女婴抱至主卧室床上睡觉后,独留女婴在房内,甚至洪还骑车外出购物,14分钟后才返家。
洪女后来发现女婴嘴唇发紫而无心跳呼吸,紧急拨打119报案,洪、张2人并依救护人员电话指示对女婴进行CPR紧急送医,再转送台大医院急救,但女婴仍延至9月22日死亡。
检方将女婴送法医研究所解剖,不能排除保母为女婴施作CPR时致女婴溢奶,引发肺炎可能。台大则认为无法证明。检方认为2人均为专业保母,明知女婴已有翻身能力,应在女婴睡觉时,适时查看照料,却独留在卧房,因此起诉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