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兽医勾搭人夫狂啪20次还生子 搬出通奸除罪想避责惨了

人妻发现担任医疗器材业务的丈夫与一名兽医师发生外遇,对方甚至产下一女,对方上法庭搬出释宪案称配偶权已不存在,遭法官否决,判须赔5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一名人妻小芳(化名)前年起发现担任医疗器材业务的丈夫与一名兽医师发生外遇,对方甚至产下一女,她怒求偿100万;但小三却搬出大法官释宪案称通奸除罪后配偶权已不存在,法官则称该释宪案从未否认配偶权存在,且丈夫也坦承小三早已知他已婚仍发生关系,法官判小三须赔50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芳主张与丈夫自民国85年结婚迄今,育有2子,丈夫工作是销售医疗器材,小三为丈夫的客户,控诉小三明知丈夫是已婚身分,仍自109年间起与对方交往并生下一女,造成她身心饱受煎熬,精神痛苦不堪,出现失眠及焦虑病症,须长期就医治疗,提告求偿100万。

不过小三辩称依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791号解释理由书可知,小方不因婚姻关系而有支配他方之特定权利,因此小芳无所谓配偶权存在,且她怀孕后才知男芳已婚,随即与对方断绝往来,要求对方正视婚姻问题,认为自始均无侵害小芳配偶权之故意,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指出,大法官第七九一号解释,虽宣告刑事通奸罪违宪,并未否认配偶权的存在,若外人侵害配偶权仍要负起赔偿责任;小芳丈夫坦承与小三发生关系前,对方曾询问婚姻状况,但之后仍持续发生性关系20次以上并怀孕生子,法官审酌小三开兽医院,年薪约150万,判须赔小芳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