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 侦审中案件没事了

刑法通奸宣告违宪法院秘书长林辉煌(右)与大法官书记处处长许辰舟(左)召开记者会说明。(张铠乙摄)

大法官会议宣告《刑法》通、相奸罪违宪失效,影响所及目前侦审中的535件妨害家庭案件中,单纯涉及通、相奸罪的被告,都将不起诉处分,或判决免诉,合计约500多人将免受刑事讼累。另因妨害家庭案在监服刑的33位受刑人,单纯因涉通、相奸罪被关的3男2女等5人立即受惠,29日晚间分从台北等5所监狱释放。

法务部仍称遗憾 着手修正

释字791号解释宣告通奸罪违宪,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遗憾,但尊重大法官的解释。他说,虽然通奸不再有刑罚,基于对婚姻的忠诚,仍有民事责任。惟法务部的民调显示,台湾有8成民众反对「通奸除罪化」,虽然法务部认为这是属「具有民意基础的立法机关」权限范围。但大法官既然宣告违宪,法务部未来会以最快速度转达高检署及所属检察机关,立即由承办检察官,依大法官解释内容做处理,并转知立法机关完成废止程序后删除《刑法》239条通、相奸罪法条。

刑诉法》配偶撤告不及于相奸者条文,也遭宣告违宪失效,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说,完全尊重大法官违宪解释结果法律一旦失效也不用再送立法院,即日起就不能再适用。

通奸罪被宣告违宪,剑青检改表示欢迎,强调在通奸罪之外,还有《刑法》「妨害名誉罪」同样只涉及私人口角言语纷争,应研议修法改采自诉限定制,避免有限检警侦查量能,徒劳消耗在无关公益的口角纷争。

剑青检改喊 妨害名誉除罪

法务部统计,目前《刑法》「妨害家庭与婚姻罪章」侦查中案件共355件,包括涉犯通奸、相奸罪、重婚、和诱、略诱等罪,其中单纯涉及通奸、相奸罪案者,将全部不起诉。因妨害家庭案在监服刑共33人,单纯因通、相奸罪入狱有3男2女,分从台北、台中、桃园监狱和嘉监鹿草分监、台北女监获释,其他人经声请定执行刑后,也将在近日陆续释放出狱。

一、二审法院,目前审理中的妨害家庭及通奸罪案,约180件,单纯涉及通、相奸罪的被告,依刑诉法都会判决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