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所税吓到了?财长:缓征能源税 企业乐、环团怒

财政部张盛和表示,确定103年不会开征能源税。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继证所税造成台湾持续摊软无力后,现在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由于「上游」机关认为能源税课征时机不宜,因此身为「下游」机关的财政部,确定103年不会开征能源税,消息一出,工商团体齐声叫好,但是前绿党发言人潘翰声扬言环团发动抗议

前绿党发言人潘翰声上午得知消息后,猛批政府多年来推动绿能减碳是「玩假的!」非核大家园秘书长李卓翰中午直言,这根本是刻意讨好财团!让排碳大户更能无所顾忌的排碳,不但节能减碳的目标影响,更让非核家园的目标无法实现。

中华民国全国中小企业总会秘书长王振保说,在台湾企业目前努力拚经济状况下,不征能源税,就不会加重企业成本及负担,当然赞成。中华民国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平沼认为,如果政府施政效力不彰,课征能源税就会变成「扰民」,实在没有必要。

由于开征能源税涉及多项产业,恐怕引发通膨忧虑,因此财政部设下「四不」门槛,包含不在经济低迷时实施、不在物价高涨时实施、实施幅度不大、经济成长率没有连两季达3.5%,以上这些状况任一项发生,就不会推行能源税,等于换个方式说不征能源税。

能源税指的是针对各类形式的能源产品所课征的税,通常是针对化石燃料。一般而言,由于能源产品为耗竭性资源,在资源有限,后代子孙可能陷入无油窘境可能性下,为了跨代能源使用平衡,能源税为各国政府用以减少能源量所采取的手段之一。

针对各国政府而言,课征能源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反映「使用者成本」,使用者成本的意涵有二;其一意谓现今世代使用一单位耗竭性资源,而造成未来世代无法使用能源的机会成本,其二则是使用能源所可能产生温室气体环境相关成本。换言之,能源税的课征基本上是为了「能源使用外部成本的内部化」,让使用能源者的购买行为可以反映所有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