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对环境与人权的影响及其成因

蔡育岱 谭伟恩

尽管农业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相当传统与原始的经济活动,但目前仍然提供全球40%人口的生计,而之中有高达70%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注1】此外,世界银行(World Bank, WB)的报告指出,目前农业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约占据了全球温室气体的30%,【注2】而温室气体的负面影响之一就是减损粮食的产出。政府气候变迁专家小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更进一步指出,东南亚、中亚、南亚,以及次撒哈拉非洲地区(Sub-Saharan Africa,即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整片大陆)都将面临农作生产减少的危机。【注3】上述这些数据接透露着一项讯息,即农业与人类安全(human security)的关系十分紧密(而人类安全的匮乏是诸多人权危机的肇始),【注4】以及农业活动与环境恶化具有显著的关联性国际上广大人口目前面临的饥馑、经济困顿和结构性的社会不平等,似乎也可以在了解农业活动的过程中得到一些解答。依据2009年WB与联合国(the United Nations, UN)共同发表的评估报告,人类必须修正已经过度工业化的粮食生产与消费体系,而最近一份UN人权理事会(Human Rights Council)特别报告员(Olivier De Schutter)的调查文件指出,既有的人类农牧经营方式不利于解决气候变迁带来的环境冲击。【注5】此外,粮农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FAO)的报告进一步将农业与气候变迁的互动关系加以凸显,指出极端气候对于农业是一大威胁,而目前传统农业的运作方式却加速气候变迁的不稳定性,使得极端气候越来越频繁。相较之下,这份报告建议,有机的农业经营模式是因应目前干旱或洪水等气候灾变较妥适与可行的方法。【注6】

本文主旨不在于讨论有机农业的本身或是如何应用有机农牧策略于目前被过度工业化的农业实践。本文侧重的问题面向在于—何以目前工业化的农业及相关的官方政策或私人计划都不适合国际社会有来调适与减缓气候变迁?「共生」与「非商品本质」这两项因素是回答此疑问的关键。

没有人能够反驳作物的生产必须建立在安全的生态环境这个基础前提上;进一步说,农业活与环境生态两者间一定要维持平衡关系。剥削环境所取得的农业获益必然要在某个时间与空间以更高的代价向地球进行偿还。地球生态本身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复杂度与牵连性远超过人类目前的知识所及。因此,表面上或短期间看似与环境不相关的问题,经常都会在一段时间后浮现,而那时的结果也往往是难以收拾或控制的。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commons)的理论精准地反映出农业与环境的共生现象,而这个悲剧却是目前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的危机,其中极端气候导致的灾变和破坏力最为显著。

工业化的农业是一种侵略性的经营方式,欠缺「共生」的思考。工业化过于强调生产效率,但没有考虑到农业经济行为背后的外部不经济(external diseconomy)问题。详言之,农业供给与消费链的前端生产者在经济行为中有把许多应承担成本转嫁给他人和我们的大地;例如密集使用农药可以确保作物免于虫害、外观精美、产量提升,但也同时减损生物多样性、消费者健康、土壤永续力,这些对人类与环境造成的不安全都未由风险制造者承担。经济学把外部负面效益的行为归类为是一种市场失灵,认为可以透过政府公权力的介入(市场干预)加以解决。但事实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并没有意愿将外部不经济的问题内部化。换句话说,能够解决市场失灵的管理者不重视外部不经济所带来的问题;相反地,许多国家农业上的补贴政策证明,政府不但没有以课税罚则处治破坏环境的农业生产者,反而提供更多经济上的诱因让外部性的问题让更形严重。

第二个有关「非商品本质」的问题是对气候变迁与人权更为理论层次的反省;长期以来,农作物的商品化(commodification or commoditization)甚少被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研究者关切,但这其实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目前几乎八成以上有关环境安全和人类安全的研究文献,都抱持要强化农作物的产出或增强农作物的生命能量,让农作能够适应气候变迁,让农作产量不要受到气候变迁的影响。此种思考的背后有一个深层的预设价值,就是农作物是一种市场上的标的(target)。无论是贸易上的还是人道援助上的,农作物的流转都被以市场交易的方式在进行,唯一有弹性的变化是在不同的交易对象或是时空里,作物的价格会有所变动。

然而,农作物的本质并不是商品,它不是为了在市场上交易而存在的,而是为了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存在的。进一步说,人类所以发展农业,进而生产作物只是为了「使用/食用」它们,而不是要去交换它们。农作物的本质因此是实用性的价值,而生产它的过程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互动(也就是先前提到的「共生」特性),即生产农作者和自然资源两种要素的结合。

因此,将本质上的实用性转换成市场交易关系中的「商品性」,不但是对农作物的一种扭曲,也是对人与自然互动过程的否定。当人类把农作物简化成是一堆货币与数字,然后不去思考作物来源与其生产过程,自由地(其实应该说是恣意地)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威胁人类安全的风险就必然尾随而至。以Karl Marx的概念来看,农作物的商品化是一种拜物性质(commodity fetishism)的体现;一旦把原本实用性的「需要」变成商品后,农作物就不只是用来满足人类生活的基本需要,还可以用来满足交易上的需求,像是获利。这也是为何工业化思考下的农业活动总是直接或间接的强调要大量生产,盖生产越多就是获利越多,生产者可以用更多的作物在市场上交换成更多其它的商品或是货币上的获利。

综上所述,被扭曲的当代农业实践在后果上映射出对气候变迁负面冲击的加剧,以及导致人权危机的频生。可悲地是,我们虽然从研究结果中知道,改善农业并使之朝向逸脱经济发展与工业化迷思的方向修正是有利于环境与提升人权的方法,但实际上几乎无法期待国际社会改变目前错误的农业经营方式。

【注1】 IAASTD, Agriculture at a Crossroads: Global Summary for Decision Makers, publication,Washington, D.C.: Island Press, 2009, p. 8.

【注2】Dipti Thapa and Marjory-Anne Bromhead, The Hague Conference on Agriculture, Food Security and Climate Chang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a Converging Agenda: Country Examples, issue brief, Conference ed., World Bank, 2010, p. 2.

【注3】 IPCC,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II to the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n: B. Metz, O.R. Davidson, P.R. Bosch, R. Dave, L.A. Meyer (eds.),Agricul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2007.

【注4】目前国关领域中对于人权问题研究较全面和稍具系统性的代表应该是人类安全(human security)。详见:G. Oberleitner, “Human Security: A Challenge to International Law?” Global Governance, Vol. 11, No. 2 (2005): 185-203;随着1994年UN提出「人类安全」这样的政治话语(discourse),政治科学渐渐开始对以国家为中心的各种传统思考进行反思,甚至一些较为批判的学派(critical schools)援引或倡议人类安全来协助被国家压抑之弱势群体得到解放(emancipate)。 换句话说,人类安全这种将「安全」的指涉对象尽可能归附于个人(individual)的研究立场,是一种更为直接与积极的人权研究途径,强调建立起基本权(安全)与个人的关系。

【注5】United Nations Standing Committee on Nutrition, http://unscn.org/layout/modules/news/documents/Agroecology_press_release.pdf.

【注6】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 Servic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Department, Organic agriculture, environment, and food security, Hattam, C. and N. Scialabba (eds.), FAO, Rome,2002.

●作者蔡育岱,中正大学副教授;谭伟恩,政治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文章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