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化 吴育升曾遭酸自肥条款

国民党书记长吴育升资料画面。(图/记者陈佳雯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除了回教国家非洲的落后国家外,台湾是极少数还维持有「通奸罪」者,也因此文化部长龙应台14日在行政院会就坦言,自己与外国友人谈起这个问题时,常觉得很尴尬。事实上,先前国民党立委吴育升就曾主张修法让「通奸除罪化」,但当时却引发网友批评是「自肥条款」。

吴育升是在100年4月8日时,和时任内政部次长的简太郎召开记者会,谈到内政部要让地方政府自行规划性交易特定区域,必须先修正刑法让通奸除罪化,否则结婚的民众若到专区消费性工作者可能因此被控通奸罪。由于吴过去有过婚外情的「薇阁事件」,因此网友就酸说根本是想搞自肥条款。

其实不只吴育升建议通奸除罪化,妇女新知基金会多年来一直都在呼吁让婚姻回归民法。该基金会指出,该罪成立的目的原本是为了惩戒性出轨女人,直到民国24年修法后,才被部分妇女团体当成杜绝丈夫外遇、维护大老婆权益守护神

该基金会认为,在通奸罪的追诉过程中,只会让夫妻俩情感更加破碎,同时抓奸的结果,往往只会毁坏婚姻,而且即便元配在征信社散钱财后,也不一定能够取得有力证据,反而容易因非法搜证,遭提告刑期更重的妨害秘密罪,最大赢家其实是征信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