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无书/人民参与审判,在司法沙漠中看见绿洲

▲不论未来采「参审制」或「陪审制」,都比法官自己关起门来审判更加公开透明。(Photo by Lydia Genung/flicker/示意图

人民参与审判,无疑是这次司改国是会议最重要的议题,不论未来台湾要采「参审制」或「陪审制」,这两个制度都比现在职业法官自己关起门来审判,更加的公开透明。而且有了外部力量进入法院,势必可减少奶嘴法官、贪污法官、恐龙法官等不适任法官,降低冤错案比例。

台湾虽然是民主国家,但民众对于司法审判仍有高度的不信任感,根据司法院每年进行人民对司法认知的民调,平均有约50%民众不信任司法;而2016年国立中正大学公布民调显示,高达八成四以上民众不信任司法,更是史上新低。司法威信的民调如此之低,探究背后原因,除了少数个案争议判决外,主要原因还是法官的问题

台湾的法官形形色色,有涉世未深的、恐龙的、贪污的、封闭的法官,当然也有优秀正派的法官,会有这么多种型态的法官,肇因诉讼体制和考选制度。

我国的司法官考选制度已行之有年,主要是以考试进用为主,大学法律系学生以读书通过考试成为司法官为目标,这样的考选制度当然无法培养出具有社会经验的司法官,以致于判决背离一般人民的法感情,产生了从家门校门到法院门口的奶嘴法官、不敢和接触外界象牙塔法官,以及利用审判权力的贪污法官。

除了考选,职业法官主导审判的诉讼体制亦是另一严重问题。司法本来是解决纷争的手段,但社会分工愈来愈复杂,而司法又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审判语汇艰深复杂,自然会与民众产生一定的距离,如果法官关起门来审判评议,判决一旦不符人民期待,可想而知,批判接踵而来。

▲司改国是会议第四分组讨论陪审制及参审制。

司法院深知职业法官的诉讼体制让民众愈加不信任司法,早在二十多年前就研议人民参与审判的方式,包括「参审制」和「陪审制」。所谓参审制就是将职业法官与参审员视为一个group,让职业法官和参审员一起进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量刑」的工作,法官和参审员合作并共同审判,目前德国和法国皆采参审制。

陪审制是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全交给陪审团行使,而「法律解释、诉讼指挥、程序事项及量刑」则交给职业法官,呈现出法官和陪审团分工的型态,彼此对于对方的职权行使不能干涉,而陪审团掌握了刑事审判的核心,英美法系采此制。

另外还有一种折衷制,称为「人民参与审判制」,日韩两国采此制,此制融合了陪审制和参审制的元素,采用参审制的人民与法官合审合判的模式,但却采陪审制以「逐案随机选任」方式选出参与审判的人民。

到底该采参审或陪审制?司法院虽然没有正式表态,但司法院长许宗力说过,在台湾推动陪审制,犹如「在沙漠中种玫瑰」,透露出其中的政策走向。然而,陪审制真的会如沙漠中的玫瑰,不可能在台湾活下来吗?倒也未必。陪审员主要是来自民间,对于社会纠纷的体认绝对比关在象牙塔中的职业法官有更多的体认,裁判也较易符合社会现实。与其说陪审是沙漠中的玫瑰,不如说其是沙漠中的绿洲

其实,法律不外人情事理,所有的诉讼最终都要回归社会生活,法官如果不懂生活常识和社会经验,如何能从事审判工作?要让审判符合社会现实,就必须让生活中的素人进入合议庭,公开透明的讨论与审判。

司法不该是充满风险的实验室,改革优先要做的是,不要让法官单独的认定事实与审判,去除偏执预断、恐龙、贪污、封闭的法官,而参审员和陪审团的出席及在场,将使法官不敢关起门来随便骂人,法律专业人士的语言变得白话,也可理解,人民过去因距离隔阂产生的怀疑便逐渐消除。

参审制与陪审制,使得法院做成判决过程中,让来自各种不同阶层及背景的人民的多元意见都能适当反映,司法体系也能检讨过去过于僵硬并兼顾不同价值,且判决不致于偏离一般人民对公平正义价值观,才能逐渐挽回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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