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台」第一枪!福建推21条措施 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

▲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国台办日前推出「惠台31条」政策吸引台湾人才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宣布,将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针对台商台胞在闽投资兴业、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制定发布4大类共21条措施

根据中新社报导,其中涉及提供政策集成服务的措施有8条,包括加大惠台政策的宣传力度,涉及为台企转型升级服务的措施共7条,涉及展开专案跟进服务的措施有4条,落实居民同等待遇的措施有2条。

钟志刚指出,今年是福建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的第一年,在闽的台商台企、高校就读的台生、高校就职的台湾教师、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台湾专门人才、台湾科技人员、困难台胞是重点服务物件,希望针对长期以来困扰台商台胞的痛点、难点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为台商台胞打造更加优良的就业生活创业环境,让他们感到放心。

按照内容可分为政策整合服务类8项,转型升级服务类7项、项目跟进服务类4项和落实台商台胞同等待遇类2项。

「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具体21条措施如下:

一、提供政策整合服务

(1)加大惠台政策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的宣传力度。适时召开惠台政策解读说明会,邀请政策牵头部门对惠台政策进行解读说明。(2)省台办牵头组织省直相关部门每年举办专题涉台政策辅导培训班,帮助台商台胞熟悉了解政策内容及申请流程。各设区市台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工部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举办一场涉台政策辅导培训班;设立涉台政策辅导培训讲师库等。(3)教育、人社等部门会同高校组织梳理在闽高校台生实习就业补助政策申报流程,向在校就读台生多管道发布。委托海峡人才市场等机构,组织台协会及其他社会企事业用人单位到高校举办台生就业专场招聘会。(4)支持在闽高校台湾教师设立工作室,鼓励和支持优秀全职台湾教师参加学术交流、申报科研和人才项目。(5)落实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政策,设立一批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省级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实现基地全省覆盖。(6)建立一批台湾人才库,协调落实相关人才支持政策。(7)鼓励并吸收台湾科技人员加入当地科协及其所属学会(协会),促进学术交流和融合发展。支持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大型台资企业成立科协组织,服务福建创新发展。(8)了解各地区困难台胞具体情况,协调纳入政府精准扶贫体系,予以帮扶。

二、开展转型升级服务

(9)组织动员台商台企参加「5.18」、「6.18」以及「9.8」等省内外各类展销博览会。(10)全省台办系统组织发改、经信、科技、商务、农业、国土、环保等和高校、银行、律协等领域的单位机构开展「与台企同行N+1」系列活动,针对台商台企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融资难、用工难、投诉难等问题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扶服务。(11)建立全省台协会维权工作联络员制度,举办台商台企转型升级培训班。(12)鼓励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机构将台商台企纳入服务范畴。(13)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块建设,支持我省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14)探索以金融机构上门服务等方式个案推进解决台湾教师工资汇回台湾、台生办理银行卡等生活便利问题。(15)引导台商台企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台湾生产力中心等两岸智力机构开展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或科技小巨人等。

三、开展项目跟进服务

(16)继续推动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台资项目,各地自行确定若干个重点台资项目进行关注。(17)省台办干部对口联系部分特色台企,帮助协调解决台企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服务台商品牌。(18)各地每年要组织实施为台商台企办实事项目,包括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台协会发展,并督促落实到位。(19)跟进国台办设立专业性产业合作园区规划,鼓励各地挖掘本地特色产业集聚明显、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产业园区。

福建省对台综合实验区平潭岛。(图/平潭网)

四、落实台商台胞同等待遇

(20)加大工作力度,率先推动实施台商台胞实现基本「同等待遇」,落实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1)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以及福清思明湖里集美海沧等台商台企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区,要开通台胞服务热线,开设台商台胞单一服务窗口。启动开展全省「台商台胞服务工作示范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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