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费率月收千元? 立委批标金转嫁消费者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国内4G服务由6家电信业者,以1186.5亿元竞标取得执照,是底标价359亿元的3倍之多,朝野立委担心电信业者会把标价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虞孝成指出,应该让市场机制自然形成,由6家业者自由竞争出合适的费率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4日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针对4G未来规划进行报告,然而立委指出4G标价过高,未来电信业者是否会取消「上网吃到饱」,转嫁标价金给消费者,让通讯上网费率比3G更高。

虞孝成(左图/赖映秀摄)表示,日本南韩香港地区的4G基本资费,都提供比3G基本资费更多的使用量价格部分也略高。同时,上述地区的4G都订有公平使用量,超过就会再收取额外费用或减速。

NCC的书面报告指出,日本4G吃到饱最低月租费993元(新台币,下同)、公平使用量3GB,最高月租费1156元、公平使用量16GB,超过将限速在128kbps,或是多付407元取得2GB使用量。

虞孝成认为,台湾有6家业者取得4G频谱,加上原有的3G市场,业者会透过市场机制,设计适合消费者的4G资费,「如果一开始就明订一个资费上限,将会扼杀市场自由竞争的发展」。国民党立委李鸿钧则持不同意见,认为业者可能会联合垄断,订定一个业界「有共识」的4G最低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