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补偿机制空转 消基会痛批:政府装瞎
国内近期食品安全频频出包,从毒淀粉至过期原料,一连串的事件显示,我国食安机制的拘束力起不了大作用,而罚款大厂商而言只是九牛一毛。对此,消基会痛批,从毒奶粉爆发至今五年多来,「黑心食品」的消费者补偿机制空转,政府只会装瞎!
▲从毒奶粉、毒淀粉至过期原料...等一连串食安问题,只见政府对业者开罚,却不见设立补偿赔偿消费者的机制。(图/记者蔡孟修摄)
日前国内模范食品大厂-义美,被爆使用过期原料制作泡芙,事后祭出退货及捐款的政策,试图缓颊外界的批评声浪,但消基会认为义美的捐款有如封口费。且义美使用过期原料所生产的泡芙,市值估计约有1亿2千万,但政府只能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对业者开罚3至15万元。
若再回顾2008年的毒奶粉风暴,销售端业者向供货商求偿高额的赔偿,但面对消基会代表消费者提出的团体诉讼,反以消费者不能拿出塑化剂人体有害的证明而拒绝意赔偿,足见销售端业者只顾及自身利益含忽略消费者的权利。
消基会名誉董事长谢天仁表示,从毒奶粉风暴至今,政府未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消基会只好自行草拟「消费者保护基金草案」,并透过立法委员及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希望将之列入《消费者保护法》中、确立法源。
但「消费者保护基金草案」不但未获支持,行政院还在《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中,增定「消保团体发表检验结果后,应公布检验相关资讯并通知相关企业,如发表检验结果有误,应更正澄清,并负相关民、刑事责任」的条款,以箝制消基会的检验权限。对此,消基会痛批,「黑心食品」泛滥成灾,政府不但管理不善,还对民间团体绑手绑脚,有向业者的立场倾斜之嫌。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指出,持续推动消费者保护基金,是希望爆发食品安全的第一时间,能借由这笔经费采取各项补救措施,例如先行收购恐有危害之虞的商品。而经费来源,是借由相关法规的强制力,迫使业者缴交不法所得,再转为消费者保护基金,而不是老是以开罚、下架来做为应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