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制定国家脸部平权日 阳光基金会批消极

阳光基金会日前把「制定国家『脸部平权日』」提至「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附议连署并达标。(阳光基金会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阳光基金会日前把「制定国家『脸部平权日』」提至「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附议连署并达标,但劳动部、卫生福利部已公告回应,确定不予制定;阳光基金会对此结果表达遗憾之外,也对政府部门在「制定国家脸部平权日」的消极推托感到失望。

据阳光基金会《2022台湾民众对外貌的意象与经验调查》调查显示,每7人就1人曾因外貌遭遇不友善对待,近五年没有明显改善,但「脸部平权」光靠民间团体推动,效益相当有限。诉求制定国家脸部平权日即是期待国家资源从教育、劳动、文化制度…等基本面向扎根推动,全面提升国民基础人权认知,让基本人权更有保障,研商结果却是故步自封。

卫生福利部代表在会中认同脸部平权要保障的对象并非限缩于身心障碍者,但还是希望阳光透过每年12月3日国际身心障碍日宣导活动期间,以脸部平权主题共同宣导平等不歧视的精神」,阳光基金会认为,矛盾的发言让人错愕,既说脸部平权对象大于身权法与CRPD,却又希望民间单位将此基本人权的概念与CRPD中平等不歧视捆绑推动,令人无法理解个中逻辑。且与会的主协办部会都表示无法担任主管机关之责,罔顾公部门资源可带来的可观效益!

阳光基金会表示,将继续汇集民间力量、携手台湾人民,朝向没有外表歧视的平权友善社会迈进,让每个人都有成为自己、实践自己的公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