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欲推征5%电影税 业者反对:恐转嫁消费者

记者林政平综合报导

文化部9日下午邀请电影业者、导演、专家学者咨询首度针对推动中的《电影法》修法内容,听取各界务实建言,做为后续推动的参考。在修法条文中特别提到成立「电影基金」,透过多元管道挹注国片创作。其中希望把原本映演场所减免的票价5%营业税专款提拨用于电影基金,「取之于电影,用之于电影」,建立稳定永续的国片扶植机制。对此台北片商同业公会理事长陈俊荣建议比照法国政策研议多元管道充实电影基金,他担心票价5%的营业税提拨,最后会转嫁至消费者身上,反而影响民众观影意愿

龙应台主持电影法修法咨询会。(图/文化部)

《电影法》修法咨询会由部长龙应台亲自主持,邀请台北市影片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俊荣、中华影视界联合总会理事长王应祥群龙影视公司董事长吴功、得艺国际媒体总监陈鸿元、导演王小棣、冯凯、台北电影节总监胡幼凤等十余位电影专业界人士出席,透过务实前瞻对话,凝聚各界共识,使得电影法修法符合电影界发展所需。

国片近年来虽有复苏迹象,但是整体市占率仍远低于日本中国大陆韩国英国。相对于日本的国片市占率达54.96%、中国大陆53.6%、韩国50.31%、英国39.42%,「但是台湾只有17.46%」

龙应台举国外措施为例,法国透过电影票特别征税、英国则透过乐透挹注电影创作,「义大利的电影税12.5%、法国的电影税11%。」而台湾目前政策财政吃紧,一定要透过修法为电影界引入活水,包括民间劝募、政府挹注、辅导金影片盈余提拨、或是提拨原本减免的映演场所票价5%营业税,都是可能的电影基金来源。

龙应台听取各方意见后表示,很高兴看到电影界对于发展国片的共识,「电影就是文化国力」,大家愿意共同振兴国片,她内心非常感动。至于映演场所票价5%的营业税,过去为了振兴文化事业将它减免,因此这次修法时,建议把这部分的经费纳入电影基金专款专用。场中电影界的不同意见文化部都会认真参考,「纯粹是着眼于建立一套可长可久的国片扶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