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影视业请命 王令麟:赴陆制作节目纳ECFA后续协商
国片热潮正夯,台湾影视业者看好后ECFA的庞大商机,6日由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召集产、官、学代表举办『两岸影视产业交流现况与未来』座谈会,与会人士强烈建议行政单位应加速开放脚步,帮台湾影视产业拓展事业第二春。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令麟则呼吁,『台湾业者赴大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一案,应尽速纳入ECFA后续协商项目。
▲赵怡博士〈左〉、立委杨琼璎〈中〉与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令麟共同出席座谈会。
这场座谈会由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教文组政策委员赵怡与立法委员杨琼璎共同主持,与会人士包括,台湾通讯传播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令麟、台北经纪人交流协会创会理事长王祥基、中华影视联合总会理事长王应祥、 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董事长朱延平、两岸名导演杜又陵、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中影总经理林坤煌、台北市影视制作公会理事长杨继昌、台湾师范大学教授刘立行、演艺总工会理事长康凯、中华多媒体广播事业会秘书长关介福等人;主管机关方面,陆委会文教处、新闻局广电处、电影处、综合计划处均由处长亲自出席。
主持人赵怡表示,大陆影视产业发展迅速,2005年中央电视台广告额才87亿元,今年已高达人民币320亿元,商机如此庞大,难以想像;政府应该加速脚步,协助业者尽速进入大陆市场;另外,台湾业者拥有制作精美节目的软实力,这是与对岸竞争非常好的筹码。
立法委员杨琼璎指出,制度走不了,行政部门应该要好好检讨!就现实而言,台湾跟大陆是『以小博大』,我们目前是『小』,开放跟对岸竞争,有什么好怕的?同时希望,影视业者制作具有台湾人情味的好电影或节目给对岸看看,证明台湾的实力不容忽视。
杨琼璎也强调,行政单位要加速开放影视产业赴大陆,业者也不要怕没机会,『只要端上桌,就有被吃的机会』。
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令麟表示,尽管台湾电视节目制作业者都希望进入大陆成立公司,然现行大陆法规,并未许可外资进入;目前零星个案如民视、三立以及部分独立制作人被大陆默许成立全资子公司,据了解,大多是透过大陆籍身份的亲友出任法人代表来进行投资。期望未来大陆官方能采取通案模式,允许两岸的制作业在对岸境内设立公司从事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王令麟强调,台湾的内容制作水准相当高,又与大陆同文同种,如果台湾的内容制作产业能以大陆市场为依托,相信台湾必可向美国好莱坞与韩国一样,在全世界发光发热;更重要的是,台湾影视业者到大陆投资经营必可壮大本土文创产业,并行销全球,到时候获利赚钱还是会到台湾营运总部,一举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