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师生恋 吴清基:学生应调班,罚则各校订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教育部发文各级学校,要求在新修订教师聘约时,明令禁止「师生恋」,此事31日成了平面媒体头条新闻教育部长吴清基补充,师生间存在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不宜发展不当的亲密关系,而如果发生师生恋,应该把学生调离这名老师班级

联合报》31日报导,今年2月发布「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教育部据此发文给大专、中小学等各级学校,根据准则第七条规定「教师于执行教学指导训练、评鉴、管理辅导或提供学生工作机会时,在与性或性别有关人际互动上,不得发展有违专业伦理之关系。」要求各校明令禁止「师生恋」,违反教师聘约可能被停聘或解聘。

吴清基上午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即使民风较为开放的美国,包括柏克莱密西根耶鲁等知名大学对此都有规范,而在英国大学如果发生师生恋,必须向系主任报告,让学生调离这名老师的班级,也不能选修这名老师的课,如果是硕士班博士班学生和指导教授发生师生恋,指导教师与学生就应停止指导关系。

吴清基也强调,师生间存在不对等权力关系,「你(老师)可以扣他分数、你可以让他不及格,你可以帮助他获得很多的利益,所以感情发展会变质基本上我们是不鼓励。」他在答复立委杨琼璎质询时,也表示如果发生师生恋,必须「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是一对一的硕、博士生指导老师,老师应停止指导关系,如果是老师教学一对多,学生应主动退出选课,老师也必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罚则交由各学校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