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项惠台措施「满月」 国台办:福建已经实行了22条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表示,上海有12条措施正在推行。(图/视觉中国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国台办27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华社记者就31条惠台措施落实情况向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询问。安峰山表示,今天是31条惠台措施「满月」的日子,落实工作正在全面铺开。上海市有12条同等措施落地江苏昆山市有17条措施正在实施、福建省也有22条措施正在实行,希望尽快让台湾同胞切实受益。

安峰山表示,《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自2月28日发布实施以来,受到两岸各界高度的关注和台胞台企的广泛好评。这些措施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切实回应了广大台胞台企的诉求和期盼,充分体现了我们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加快提供同等待遇,为台胞台企办实事好事的诚意。各地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各项落实工作,努力把好事办好,让台湾同胞切实受益。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关于符合条件的两岸文化项目可纳入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项目资源库,有关部门已明确台湾同胞可通过中华文化联谊会进行申报。两岸文化文创机构艺术家赴海外举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主题活动,也已在安排。

在上海、江苏、福建等台胞台企聚集、对台交流合作开展深入的区域,已有多项先行先试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初步成效。据了解,上海市已有12条同等措施落地,包括鼓励台企参与上海重要工程建设,为高新技术台企减税,在两岸经济合作、金融机构合作方面可以以项目合作的方式先行先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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