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条一周年/《31条惠台措施》「涵盖22省区」 盘点15地实施成果
国台办联合其他部委于2018年2月28日公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又被称作《31条惠台措施》,如今将迎来一周年。在措施公布后,厦门、上海、宁波、深圳、福建、浙江、广东等22个省区市60个地方分别推出具体实施措施,但实施细则侧重各有不同,以下盘点15个重点省区对于《惠台31条措施》的实施成果,看看都遇上了哪些问题。
根据了解,国台办联合其他部委公布的《惠台31条措施》,是两岸经济、社会融合的起手式,半年来,相关细则纷纷出炉,具体实施细则各有侧重,大部分重点是在落实居民同等待遇。
▼北京天安门 。(图/记者张一中摄)
厦门(厦)
厦门因为地缘优势,台胞及台资企业聚集效应也较为明显。2018年4月率先推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60条,着重闽南文化传承、基层社会组织参与,增加了经济合作、社会领域等方面的内容。
上海(沪)
作为两岸经贸、文化往来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台湾同胞投资、生活的重要聚集地,上海2018年6月1日颁布并实施《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落实、对接公益活动和基层社区服务。
55条措施重点在于支持台资企业升级转型,并融入上海经济的发展战略。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在沪设立总部、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职称评定、支持台湾青年来沪创新创业就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等。
宁波(甬)
宁波则是侧重「同等待遇」;6月19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有27条宁波市独有措施,包括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等五大方面。
宁波的「80条措施」政策内容,重点放在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等热点问题上,在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天津(津)
天津推出的实施条例较言简意赅,7月4日推出52条《关于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涵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台胞在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在津生活等四个方面。
同时,结合天津特点,支持台资企业在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开展冷链物流试点等,大学毕业的台湾学生来津创业,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最高3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创业贷款。
深圳(深)
深圳倾向强调现有政策梳理与落实,并体现优惠、普惠与实惠;深圳市于2018年7月24日举办落实《31条惠台措施》发布会。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深圳没有推出「新的对台措施」,是对现有政策措施进行梳理与宣传,强调深圳政策的连贯性与一致性。基本涵盖台胞在深圳学习、创业、就业和生活的各项同等待遇政策措施。
广州(穗)
为支持台湾地区商协会、社团、行业协会等设立办事机构,广州2018年7月30日颁布实施60条《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从深化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台胞就学就业创业、在穗居住生活等4个方面,共提出60项具体措施。
杭州(杭)
杭州着重文艺社团交流,利用实施细则支持专业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7月17日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细项主要围绕国家、省、市重大行动计划和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等,且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台湾同胞信息共享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为台湾同胞提供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南京(宁)
8月8日南京公布「惠台四宜」75条《关于深化来宁台胞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的若干措施》,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等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惠台四宜」聚焦来宁台胞提供宜学、宜业、宜游、宜居服务,深化对来宁台胞在创新、创业、人才方面的发展扶持。
福建(闽)
福建是对台先行先试区域,在《31条惠台措施》之前就已推出「惠台22条措施」;6月6日公布66条《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在「31条」基础上进行了更加细致的梳理。
「福建66条」惠台措施主要着重闽台经贸交流、台胞在闽创业就业、闽台文化交流、台胞在闽安居乐业四个方面。
浙江(浙)
浙江是现今华东六省一市中面积最小的省份,在首届海峡两岸青年发展论坛上,浙江省7月8日公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76条,包含投资合作、科技创新、就业创业、文化交流、生活待遇等五部分。
「浙江76条」着重促进台企扎根浙江、推进与台湾先进产业交流合作、引进专业人才等方面,推动在浙台胞与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
湖北(鄂)
湖北7月11日发布《湖北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62条措施。作为大陆中部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目前已有2700多家台资企业、19个台资园区、5个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62条措施」着重经济合作、鼓励创业就业、加强文化交流、便利居住生活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以鼓励台资企业落户,以及台湾青年就业为主。
广东(粤)
广东在中国大陆率先改革开放,经济总量自1989年起常年居于中国首位,是中国第一经济大省;在《31条惠台措施》推出后,广东7月26日公布实施《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包含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
措施内容以加速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并为台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为主。聚焦同等待遇、共享广东红利、着眼粤台融合、回应台胞诉求等面相。
江西(赣)
面对《惠台31条措施》,江西8月9日推出《江西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共有60条惠台措施。
措施内容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台资企业与本省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胞在江西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重庆(渝)
重庆8月21日发布实施《关于促进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58条;内容涉及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和台湾同胞在渝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五大面向。
针对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积极给予重庆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胞在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重庆居民同等待遇。
四川(川)
四川2018年9月3日发布实施《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有70条并分为两部分;「川台70条」以同等待遇、广泛受益、共享机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先行先试」的作法,既体现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实效性、可操作性。
「川台70条」第一部分为「扩大川台经贸合作,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第二部分是「推进川台人文交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惠台31条措施》2018各省市惠台措施大汇总。(图/国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