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布58条惠台措施 支持创办「台湾书店」

海西博文书馆漳州第一家「台湾书店」。(图/翻摄自中新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各省推出惠台政策吸引台商福建漳州市台湾事务办公室23日也公布对台58条措施,包含在漳台资企业可享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境内上市最高可获500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200万)奖励、支持在漳创办「台湾书店」、互设文化驿站等。

据《中新社》报导,福建省漳州市台办近日公布《关于促进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深化经贸合作、扩大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湾民众在漳州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方便台湾民众在漳州居住生活4个方面入手,提出58条具体实施细则

《实施意见》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领域,其中25项措施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33项措施涉及为台湾民众在漳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

《实施意见》中提到,在漳台资企业可享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境内上市最高可获500万元人民币奖励、支持在漳创办台湾书店与互设文化驿站、在漳就读台湾学生申报各类奖助学金、台湾民众可报考漳州相关事业单位岗位、在漳创业可获创业补贴市县重点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等。

漳州市台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发挥漳州作为台湾民众主要祖籍地、台湾文化重要发祥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的独特对台优势,进一步深化漳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台湾民众在漳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