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怒批NCC鼓励犯罪 促海峡电信撤照

针对NCC轻罚海峡电信案,第一线打诈的官警怒批「这就是打诈国家队吗?」直言唯有重惩重罚,才能吓阻不肖业者。图为行政院长陈建仁(中)11日出席NCC举行的「打击诈欺强化堵诈论坛」。(赵双杰摄)

桃园地检署去年侦破海峡电信公司与诈骗集团共谋贩售电信门号,创二类电信业者与诈团勾结首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仅裁罚30万元,基层检察官闻讯哗然。有检察官批评NCC此举纵容二类电信业者,该业者卖出数千个门号,不但自己获利千万,也让诈团获利上亿,其犯行如此严重,却只轻罚30万,处罚根本是不痛不痒,犯罪成本之低,简直是变相鼓励二类电信业者犯罪。

有检察官表示,近来国内多个地检署侦办诈团案过程,至少发现有4、5件疑与二类电信业者挂勾情形,曾陆续函请NCC处理,但NCC过去一直都以「无法可管」为由摆烂,且不积极处理。直至这次桃检查出海峡电信案函请NCC处置,引发舆论哗然后,NCC才改口「有法可管」,并称会要求业者落实KYC客户风险管理机制。

还有检察官说,NCC是《电信管理法》的主管机关,理应负起电信业主管机关的责任,严格落实业者许可制、要求业者自律等具体的防杜机制,而非只是「嘴砲式」要求业者落实KYC,实际上却放任不管。业者卖给特定客户几千个门号,会没问题吗?NCC对业者这种异常交易,不能像处理中天案般,停止业者的营业执照吗?如果各界都认为30万罚太轻,规范法令阙漏不足,为何不能主动提修法严惩。行政院推出「新世代打诈策略行动纲领1.5版」,要求集合跨部会力量齐力打诈,但NCC的作法却是在扯后腿,相信不只检察官,民众也看不下去。

第一线打诈的官警也忍不住怒批「这就是打诈国家队吗?」直言唯有重惩重罚,才能吓阻不肖业者,NCC不能推卸责任。

警方表示,以前破获诈骗案,常见歹徒持二类电信贩售的门号,在境外拨打诈骗电话回台骗民众,但NCC却很少对二类电信业者开罚。尤其《电信法》修法后,为鼓励电信业者拓展海外业务,企业客户可向电信业者购买大批门号转卖,但这些SIM卡没卖给陆客或国外观光客,却流到诈团手中。「不能让警方在末端拼命抓诈欺,源头却不断供应诈团犯罪工具。」应将这些不肖的企业客户视为诈欺共犯一并起诉重判。

基层员警则讥称,或许是NCC委员卸任后还要返回业界任职,对上游提供门号的电信业者可能有所考量,并推说企业客户的主管机关是其他单位,这样才不会得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