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电信诈骗犯罪防制 台高检与中国信托签合作意向书

因应电信诈骗犯罪防制及有效避免金融帐户遭诈欺集团利用作为诈骗、洗钱管道,台高检署于今日(12)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签署「可疑金融帐户分析」专案合作意向书。(图台高检提供。)

因应电信诈骗犯罪防制及有效避免金融帐户遭诈欺集团利用作为诈骗、洗钱管道,台高检署于今日(12)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签署「可疑金融帐户分析」专案合作意向书,邀请法务部长郑铭谦致词勉励,台北地检署检察长王俊力、新北地检署检察长余丽贞、士林地检署检察长颜迺伟均到场观礼。

郑铭谦致词时指出「打诈是目前政府的重要工作」,法务部负责惩诈面向,金融机构负责阻诈面向,而人头帐户是诈欺集团之命脉,若能公私协力合作压制,除可阻断诈团诈骗及洗钱管道,更可减少民众之财产损害。

今日台高检署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签署之「可疑金融帐户分析」专案合作意向书,透过检银合作,运用AI技术与大数据资料分析,建立侦测机制,识别管制潜在之不法金融帐户,若能将此机制扩及运行到全国,不仅压制诈团气焰,更可达到减少民众财损之目标。

打诈新四法已于113年8月2日经总统公布生效施行,这四支箭,主要在于严惩诈欺犯罪之加害人及保护诈欺被害人,相信若能有效管控人头帐户,将有助于惩诈之溯源断根,并有效遏止诈欺犯罪,让民众有感。

台高检署张斗辉检察长表示,去年电信诈骗案件新收案件与前年相较,成长了近43%,单纯人头帐户案件,成长了近53%,但经公私部门共同协力下,今年1至6月,电信诈欺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较,下降约20%;单纯人头帐户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较,下降近30%,已有显著成效,但诈欺集团就像病毒,随着金融科技发展,诈术一直在蜕变进化,政府必须随时调整打诈作为,以有效遏止电信诈骗。

且从数据观察,单纯人头帐户案件,占电信诈欺案件之73%;再就犯罪年龄层分析,18岁至30岁以下之青年,占所有单纯提供人头帐户、车手、其他电信诈骗之犯罪嫌疑人比,各约37%、63%、49%,均显示人头帐户为诈团用来诈骗、洗钱之主要管道,青年亦因受诈团利益之诱惑,而沦为诈团利用的工具。因此,防止金融帐户遭诈欺集团利用,为当今刻不容缓之重要任务。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为防制诈骗,减少民众被害,推出神盾联防机制,在迎宾识诈、关怀阻诈等方面,成效显著,尤其在警示帐户防制上,自去年初迄今年5月止,平均减少22.5%。

为有效避免金融帐户遭诈欺集团利用作为诈骗工具或洗钱管道,台高检署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签署「可疑金融帐户分析」合作备忘录,期盼透过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之AI技术与大数据资料分析,掌握潜在不法金融帐户,得以期前为帐户管控措施,避免遭诈团作为诈欺及洗钱工具,以减少民众被害,并适时回馈资讯予台高检署,从源头防堵诈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