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执行台湾洗防规范 虚拟通货公听会 7日召开

金管会7日将邀虚拟通货业者法务部台湾区块链大联盟代表,针对虚拟通货子法草案举行公听会目的是将虚拟通货平台以及交易业务事业确切执行台湾洗钱防制各项规范

依据洗防法第5条第4项规定,「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的范围由法务部会同金管会报请行政院指定。法务部于1月20日会同金管会函报行政院,行政院已于4月7日指定本事业的范围,将自7月1日生效

金管会据此研拟虚拟通货子法,规范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需做到如同金融机构的洗钱防制规定,包含应建立洗钱防制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进行确认客户身分记录保存,一定金额以上通货交易申报,及疑似洗钱或资恐申报等事项

金管会在子法草案中说明,FATF已要求「虚拟资产」(即虚拟通货)服务提供者应遵循FATF第15条建议等防制洗钱规范。但这项说法有两个问题,其一是国际间已重新界定「虚拟资产」和「虚拟通货」,前者美国金融业议起透明管理,和后者单纯的比特币/稳定币交易。

二是国内与FATF接轨的法务部目前采用FATF 于2020年3月发表的「数位身分指引」指引,协助金融机构强化以风险为本的数位身分查验,在FATF于2021年3月就「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行业」提出新的指导规划公告,将在6月适用更新版本

FATF与APG5为一体两面的国际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台湾除了法务部、洗防办等积极参与APG,虚拟通货业者币托、MAICOIN、CoolBitX亦积极加入FATF认可的反洗钱监管解决方案Sygna Bridge,自主与国内外交易所建立连结,以成功拦截洗钱或资恐。

但Sygna Bridge平台近日向全球公告指出,FATF的更新版本更为严格,可能会导致虚拟通货业面临毁灭性影响,像是亚洲各国正进行虚拟通货的严格监管,台湾、韩国日本印度新监法规都在加快进行,亚洲虚拟资产相关业者将面临选择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