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纳管法遵明确 三大虚拟通货平台赶送件
9月30日金管会公布的「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规定解释令,针对该法第17条规定细节,并即日起生效,虚拟通货平台业者应依金管会指定的文件、资料及方式完成洗钱防制法遵声明等。7月1日该法上路时,曾提供一年时间让业者内部调整准备,此次解释令则给予两个月时间完成。
业者指出,金管会强调「若未完成声明而继续营运,经金管会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将予以重罚」,实际上业内也注意到附件四的「废止声明书」, 要求业者若不再从事虚拟通货平台相关业务,也应于一个月内主动提出废止适法声明;业者质疑,「如果业者不主动提出,会怎么样?」
币圈业内盛传,金管会先前调查八家虚拟通货平台业者须纳管洗钱防制,事实上多家业者早已「自动投降」,例如塞席尔商共识科技(Joyso)及数宝(Subo)在7月新法上路时,就向客户通知「停止服务」,限时领回在其平台上的加密货币库存;而亚太易安特科技(BitAsset)虽然在国际币圈资料库COINMARKETCAP上仍有活动记录,在台湾市场相当神隐。而思伟达创新科技(StarBit)、京仑科技讯息(Statecraft)大幅调整业务转型为区块链技术商、NFT商品开发。
意即,金管会点名的8家币商,在第17条规定细节出炉后,应只有现代财富科技(Maicoin)、王牌数位创新(Ace)、英属维京群岛商币托科技(BitoPro)三家业者会真正有机会落实。此外,业者还指出,即使完成金管会要求的洗钱防制法遵声明,实际经营的加密货币业务,金管会已表态:「并未给予核准或任何形式的认可。」较之国际市场,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同日正式批准首支加密货币基金,为加密货币投资人开辟一条受法律保护的新投资途径,台湾监管机关不知何时才能打开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