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示警:虚拟货币5风险

图/美联社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投资蔚为风潮金管会22日提醒民众这类虚拟通货的5不风险,即不算是法定货币、不是金管会核准金融商品、不适用投资人保护机制、虚拟通货交易平台不是金管会核准设立的机构市场资讯不透明等,易为人为操作,希望投资人若要投资虚拟货币,务必充份了解其运作模式,避免遭受诈骗

金管会已研订「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近日即将发布,预计7月1日施行,虚拟通货交易平台及交易事业,必须建立洗钱防制内控与稽核制度、进行确认客户身分纪录保存、对于达一定金额以上通货交易申报及疑似洗钱或资恐交易申报等,最重要是进行实名制交易,金管会表示,办法发布后1年内,将以辅导方式协助该事业落实执行防制洗钱相关作业

这次办法是将五大类业者纳管,包括类似经纪商交易所角色或代购代售的平台业者;就不同虚拟通货间交换,提供交易撮合服务的平台;平台提供虚拟通货移转服务;替客户保管虚拟通货或钱包私钥的平台;帮发行人发行代币或提供代币承销等服务的平台(ICO)等。

现行国内有8家业者会纳入包括:王牌数位创新、币托科技、现代财富科技、思伟达创新科技、共识科技、京仑科技讯息亚太易安特科技、数宝库币科技。

但虚拟通货平台纳入防制洗钱,却不代表此商品就是金管会或台湾认可的合法投资商品。

金管会强调,虚拟通货是具有高度投机性的数位「虚拟商品」,并非货币。且虚拟通货不是金管会核准发行的金融商品,不适用既有的投资人保护机制,虚拟通货交易平台也不是经金管会核准设立的机构。鉴于虚拟通货市场资讯不透明,易受人为操作或炒作,价格波动大,投资风险高,在从事交易前,务必充分了解其运作模式,审慎评估风险,避免遭受诈骗或投资损失致生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