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评鉴新制上路2年遭质疑效能 司法院说话了
司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司改会6日「法官、检察官评鉴新制施行二周年」记者会的质疑,司法院强调法官评鉴新制让案件当事人、被害人直接请求法官评鉴,最能兼顾资源与实效,且部分民众误将法官评鉴当成个案救济手段,但不能以此否定法官评鉴新制成效。
司法院表示,在内部机制包含「首长职务监督权」、「法官自律」,外部机制有「法官个案评鉴」、「监察院弹劾」,最终并可透过「职务法庭」之审理,以惩戒或淘汰不适任法官。现行制度下已有完整的法官课责机制,并非仅限于法官个案评鉴。
司法院强调,法官评鉴新制实施2年多以来,请求成立的5件都是法院所移送;此外,在个别法官有应受惩戒或职务监督之事由时,法院院长不待评鉴,即可主动进行职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