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VS产检假 郝龙斌、朱立伦较劲抢拼「小确幸」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被视为2016总统大选热门人选的台北市长郝龙斌新北市长朱立伦,最近纷纷抛出民生议题一较高下,力拚人民的「小确幸」,其中朱还自创5天的「产检假」,尽管遭劳动部长潘世伟酸说只是名词,却也成功引发网友热议,甚至翻出大陆女性劳工休假制度比一比,直呼羡慕死了。

郝朱较劲态势越来越明显,在郝龙斌带头加薪,将北市府临时雇员工读生及以工代赈人员时薪调高至133元后,朱立伦4日也不甘示弱,推出了5天的「产检假」和2日的「陪产检假」,分别并入病假事假计算,甚至还把原来的「陪产假」,从现行的3天延长为7日,逼得郝市长也赶紧表态,将请劳动局研究评估

地方首长首创提高对妇女的保障,却被潘世伟认为,产检假与陪产检假只是种新创名词,本质上与现有的病假与事假并无太大不同,引起网友的不满,质疑这样还要劳动部做什么?还有人特别找出两岸《劳动法》的差异,提到在大陆早就有产检假了,而且如果是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也算作劳动时间。

事实上,大陆女性劳工除了早就享有产检假外,根据《台商杂志一篇「两岸劳动法的差异」的文章指出,有关两岸劳工请假规定之差异显示,台湾方面陪产假有3日、产假为56日;但大陆光是产假就有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还可增加产假15天,另外符合晚育年龄者更有「晚育假」。

►►►两案请假之差异

台湾《劳基法》第43条与《劳工请假规则》规定,劳工因请假而给的假期有:1.婚假(8日);2.丧假(3、6、8日);3.病假(30日、365日);4.公伤假(最长2年);5.事假(14日);6.公假实际);6.陪产假(3日);7.产假(56日)。

大陆关于员工请假规定分散在各法规,主要有:1.婚假(1-3日)、晚婚假(7日以上或地方规定);2.丧假(1-3日);3.病假(在3-24个月医疗期内);4.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5.护理假(地方规定有差异);7.晚育假(地方规定有差异)8.工伤医疗期,最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