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新词说」惹争议 网友轰:改成资方部算了啦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为了创造「小确幸」,新北市长朱立伦推出「陪产假7天新政策」,劳动部长潘世伟对此表示,产检假制度,他认为现行病假事假就足够了,「产检假」只是创造出来的名词。此言被转po上网后,随即引来网友炮轰,有人呛「干脆改名叫劳改部」,还有人直言大陆劳工权益都比台湾好」,不要再打官腔了!

▲新北推「七天陪产假」,劳动部长潘世伟:搞新名词。(图/东森新闻)

合一选举将近,台北市长郝龙斌和新北市长朱立伦频频推出「小确幸」政策,郝龙斌要加薪,朱立伦放产假,就是要与中央互别苗头。对于朱立伦的新政策,潘世伟说,「产检假」比较像创造出来的名词,还表示政策无法顾及全国,在网路上引发不小批评。

为了嘲讽劳动部,乡民特别撰文,还酸说「在大陆产检假要另外计算的,每月一天带薪假喔!」、「我怎么都没看到大陆公司说要活不下去?」网友写道,两岸的劳工到底差在哪里,以下是简单的比较表:

►►台湾《劳基法》第43条与《劳工请假规则规定,劳工因请假而给的假期有:1.婚假 (8日);2.丧假 (3、6、8日);3.病假 (30日、365日);4.公伤假 (最长2年);5.事假 (14日);6.公假 (实际);7.陪产假 (3日);8.产假 (56日)。

►►大陆关于员工请假规定分散在各法规,主要有:

1.婚假 (1-3日)、晚婚假 (7日以上或地方规定);2.丧假 (1-3日);3.病假 (在3-24个月医疗期内);4.产假 (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5.护理假 (地方规定有差异);7.晚育假 (地方规定有差异);8.工伤医疗期,最长2年。

是不是真的有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