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听会反方代表:同婚不是人权 同性结婚不是婚姻

亚洲时代新叶联盟召集人金河。(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社会各界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意见不一,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24日举办与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关的《民法修正案公听会,亚洲时代新叶联盟召集人廖金河还说,「同性婚姻并非人权,同性结婚不是婚姻,与异性婚姻绝不相等」。

立院上午召开《民法》修法公听会,共有25名专家代表参与,各政党依比例推派人选,因此挺同、反同代表人数差不多。东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成凤表态支持立专法,他指出,国际公约不支持同性婚姻,是建立在异性婚,而「多哈宣言」也是用「men(男人)、women(女人)」的用语

他认为,修《民法》是为少数人修法影响多数人,违反比例原则,修特别法进行保障,已经足够,「不能说没有满足所有要求就是歧视」。

另外,廖金河也说,同婚并非人权,人权理事会通过保护家庭决议文,多元家庭跟同性婚姻并非人权,这方面已获得欧洲认同。他认为,婚姻平权是彰显两性价值,同性婚姻无法拷贝两性婚姻自然生育,「同性结婚不是婚姻,与异性婚姻绝不相等!」

他还说,同性恋没像黑人系统性歧视,这是因为台湾很成熟,他请总统英文启动修宪跟公投,支持单点修法来保障同志,但反对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