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爆:6末日死囚 99年曾向总统府请求特赦

绿营立委爆料,去年12月伏法的6名死囚,都曾向总统府请求特赦。(图/东森新闻提供)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法务部在12月21日晚间,执行6名死刑犯的枪决令,震惊国际民进党立委段宜康以及尤美女司法委员会爆料,去年12月伏法的6名死刑犯,都曾在99年向总统府请求特赦,但不知是否准许,就遭到枪决。

根据《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大人权公约都明定死刑犯有请求特赦或减刑的权力。立法院司法委员会,9日邀请法务部长曾勇夫(见下图,东森新闻提供),报告两项国际人权公约。

立委段宜康以及尤美女质询时提出,2012年12月遭执行枪决的六名死刑犯,都曾于民国99 年向总统府请求特赦,但都不知道是否准许特赦,就被枪决。曾勇夫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死刑犯如果请求特赦,是直接跟总统府提出,总统如果要特赦,一定很快地通知法务部作业,实际上都没有,从99年到现在这么久了, 也都没有通知,当然法务部就依法执行。

那么法务部是否该主动在审查死刑过程中,向总统府询问有无相关特赦请求案?曾勇夫表示,既然总统对申请特赦者没有回应,法务部如果询问总统府,好像多此一举;如果有特赦案,总统府会用正式公文很快让法务部知道。曾勇夫说,审查死刑时,法务部每个面向都会思考,都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