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登记】吕秋远/同婚的10项法律建议

吕秋远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

再过五个小时后,同志结婚登记即将成真,有些法律上的建议还是要提醒大家,以下的内容,百分之七十也适用在异性恋婚姻上:

1.结婚登记要两个证人在结婚书约上登记,证人可以不用到户政事务所,但是一定要当着两位当事人的面签名,或者至少要跟两个人确认过结婚的真意,否则会结婚登记无效。

2.在结婚登记时,可以准用异性恋的夫妻财产规定。因此,如果两个人在结婚登记上没有做任何约定,就是适用法定财产制,离婚的时候,就要分配彼此的财产。假设担心对方在离婚时会来分自己的钱或不动产,那就请以书面事先约定分别财产制。

3.登记以后,两个人就成立婚姻关系,以后必须要履行同居义务。所谓的同居义务,就是原则上必须住在一起,除非两个人协议好暂时分居,或是有特殊原因(例如对方家暴外遇)。但,同居义务不是指发生性行为的义务,配偶间也是会有强制性交的罪名,这个要注意。

4.登记以后,两个人从此就互负扶养义务。原则上在家操持家务的家务管理者,可以跟对方请求家庭生活费用,还有自由处分金(俗称私房钱),既然都要结婚了,就大方点,不要像是某些异性恋夫妻,一个月给五千还觉得功劳大上天。

5.登记以后,两个人就必须互负对配偶忠诚的义务,虽然通奸罪目前似乎不适用于同志婚姻,但是请不要以身试法,还是有少数法官曾经判决过口交也是通奸罪。而且,就算通奸罪不成立,也还是会有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赔偿。

6.登记以后,配偶如果过世,就会有继承权,可以先取得剩余财产分配,再进一步与其他继承人取得应该继承的那一份。一般而言,如果是跟对方父母兄弟姊妹一起分配,可以取得遗产的二分之一,如果是跟对方的祖父母一起分配,可以取得三分之二。

7.收养,目前是问题,因为法律目前仅容许收养配偶的孩子。而人工生殖法目前还是排除同性婚姻的适用,未来应该会继续修法,或是又会被宣告违宪,所以请拭目以待。

8.跨国婚姻,目前亚洲地区几乎不可能,只有配偶的国家也承认同性婚姻,才能在台湾合法登记。目前的解套方式就是引用涉外民事适用法第8条的规定,请法院认定国外不承认同性婚姻,违背台湾的公序良俗,而且基于大法官会议引用的平等权,排除同法第46条的适用。法院如果不愿意认可,就再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

9.离婚不容易,基本上如果往后要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对方同意,或是请法院判决。个性不合不是理由,必须要是对方外遇、家暴、被判刑六个月以上等等,或是有具体理由证明两个人已经婚姻生活有重大破绽。各位可以去问离婚过的异性恋,就会知道离婚到底有多难。

10.结婚登记很简单、经营婚姻很辛苦,想要再度单身很困难。请三思。但总的来说,如果想清楚了,就欢迎一起跳入火坑,共同享受婚姻的一切幸福与苦难。

结婚有赚有赔,登记前请详阅公开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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