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女儿跟男友试婚同居?她私奔,你只能生闷气
▲女儿想搬出去跟男友同试婚同居,吓坏观念保守的父母。(图/达志影像)
文/吕秋远
「吕丽丝您好,我女儿是您的粉丝,最近提出想要跟男友试婚同居一阵子再结婚,我们老一辈不同意,想问问您的意见,这样可行吗?谢谢您。」
律师答复
这位姊妹,我懂你,要是我有女儿,今天跟我说要跟男友同居,第一时间,我肯定是去砍断男友的脚筋,让他只能住在家里,哪里都不能去。
但是,这不是爸妈应该做的事情,因为女儿毕竟有她的人生、她的选择,就算不好,也只能提供建议,就算跌倒,这也是以后的经验,你不能替她决定。况且,关于女儿的决定,如果她已经年满二十岁,其实你根本无能为力,只能祝福。容我说个故事给你听。
在两千年前,四川成都有个穷书生,叫做司马相如。某天他听说当地有个富商的女儿,叫做卓文君,相貌出众、精通文学与音律,因此借由朋友介绍,到卓家作客,并且演奏了一曲「凤求凰」,这赋写得非常好,堪称求婚最狂。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卓文君在屏风背后怦然心动,决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无奈老爸反对,在几经沟通不成后,决定跟司马相如私奔,两人回到先生的老家临邛开酒店。开酒店这件事,让卓文君的父亲很难堪,因为自己何等身价,女儿又身娇肉贵,竟然在酒肆里忙进忙出,被闲杂人等呼来喝去,卓老爸每天不敢出门,只能在家中长吁短叹,最后在亲戚的劝告下,才决定接纳这个女婿,分给文君奴仆百人,铜钱百万。于是,卓文君和司马相如衣锦还乡的回到成都。
司马相如后来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到长安担任中郎将,会写诗、长得帅(?)、能弹琴、老婆又不在身边,于是,「男人有钱就作怪」的通则(阅读本文的男人不在此限)出现了,司马相如想要娶妾,希望老婆可以接受。然而,他这人又不敢明说,写了一封信,想要暗示老婆,信中只有这样几个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这意思就是无意。亲爱的,我对你已经无意了。
▲放手让孩子决定吧!不管结果如何,家人请做她的后盾。(图/达志/示意图)
卓文君看到这样的信,加上已经听到许多先生在长安风流的传闻,她也心知肚明,就回了一封信给他。
「一别之后,二地相悬。虽说是三四月,谁又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语千言道不完,百无聊赖十凭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仲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秉烛不烧香问苍天,六月伏天从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似水,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忽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也是无意,但是从一数到万,又从万数到一。最后一句话应该最令人心酸,她幽幽的说,「下辈子,你来当女人好了。」
司马相如收到这样的回信,大概知道老婆的心思,于是打消这个念头,把老婆从成都接到长安来住,结束这样的分居生活,此后也没有再传出其他绯闻。
所以,同居有没有必要?如果可以长头发,谁想要秃头?基本上,许多分居都是逼不得已的。例如工作、就学等等的原因。然而,姑且不论夫妻在法律上有同居义务,两个人分居,久了以后都不会是好事。你女儿想要跟男生同居,试试看到底适不适合,对于两个人都很好。总不要等到结婚再来同居,才发现从牙刷怎么摆、马桶座垫要不要掀、谁负责洗碗、谁要去买卫生纸,通通都有意见。这时候,要离婚,还得要对方点头,你哪来的自信对方一定会同意?
而且,你要知道,女儿愿意跟你讨论,是一件好事,不然她也可以跟你说,她是跟同事一起在外面住,难道她都已经成年了,什么事情还要你同意才能进行吗?说真的,她是很尊重你们的女儿,否则卓文君就是一个例子,她连夜跟司马相如私奔,卓爸爸只能在家生闷气,也不能怎样,你可以理解我的意思吗?
放手让她去决定吧!然后,请你当她的后盾,当她有天遇到困难,请你还是继续支持她,因为,这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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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