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公然侮辱顶多罚二万,跟你结婚?那是无期徒刑

▲想用提告挽回感情法律很难有此功能!(图/达志示意图

文/吕秋远

在对你说教之前,请容我跟你讲个故事。很久以前,我曾经接过一通匪夷所思的咨询电话,是个女生打来的,内容大致上是这样:「律师,我男友街上骂我不要脸,还要我离他远一点,我已经告他公然侮辱了,昨天检察官开庭,他劝我们和解。」她听起来哀怨。

「很好啊,你就跟他和解也是好事,不要为了这种事情浪费司法资源。」「可是他不答应我的和解条件。」她生气的说。

「你的和解条件是?」我想,大概是开价过高,可是不过就是男女朋友吵架,分手也就是了,有什么好去要钱的?「我要他跟我复合!」她几乎是用全身力气跟我抱怨。

我听到这种条件,精神都来了。「这条件好,如果我是你男友,我立刻同意。」「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你也觉得我其实人不错吗?」她有点害羞。「不是,因为你撤告以后,我会立刻跟你分手。」我毫不犹豫的说。

「这样不行!」她丝毫听不出我在言语中的无奈与讽刺。「谢谢律师提醒我,这样我要改条件。」「你要改什么?」换我无奈了。「我要求他跟我结婚,这样我就跟他和解。」她的反应也算快。

「哈!哈!哈!」我就像是戏子一样大笑三声,毫不避讳的。「你知道吗?公然侮辱顶多罚二万,跟你结婚?那是无期徒刑,你以为他会跟你和解?」「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嘛!我真的很爱他。」她总算知道我的意思了。

▲交往过程,也要为自己的情感设下停损点。(图/达志/示意图)

「撤告、分手。」我冷酷的说,「他已经不爱你了,爱情这种事,如果没进入婚姻,就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啊!对自己的感情设定停损点,不是很好吗?」是的,我对于某些人,用诉讼要求不该得的东西,一点也不能理解。对,我就是在说你。

你跟我说,你被女友打伤,所以要求赔偿,我其实没意见,这都是法律上的权利,但是你凭什么要二百万元?你是被打成重伤还是脑残?车祸死亡,强制险也就是赔两百万元而已,听你的声音生龙活虎、中气十足,哪里来的二百万元?

你也承认,只是轻微的红肿,你竟然想要二百万元才和解,你干脆说不要和解算了,这种数字也太没行情。即使你跟我说,那是交往过程你对她很好,送东送西,百般照顾,现在既然要分手,以前对她好的,全部要讨回来。

喔,那以前她煮饭给你吃、陪你玩魔兽、忍受你的烟味,这要怎么算?你TMD感情中的事情,你要一次拿回来,我看说不定这就是你女友让你「红肿」的原因。说实在话,我不知道你们过去交往的情况,也不知道你们到底怎么冲突的,更何况,打人就是不对,无关性别

但,你不能借由告伤害,要求巨额赔偿,来「弥补」你以前所付出的一切。伤害,像这种程度,大概也就判刑二个月上下,易科罚金六万元了事,你自己都知道,却硬要对方背上前科记录,不然就要拿这么多钱来换,你不觉得这是趁火打劫?

拜托你想一想,你跟她交往的过程,其实损失的不是钱,是你曾经的真心。钱或许再赚就有,你跟她在一起的那一段,你可以跟小叮当借时光机偷回来吗?她至少跟你那一段是真心的,即使后面收尾不好,也不能全盘否定你们曾经一起付出过的那一切,不是吗?

放手,好好往前走,可以吗?你可以要求她付出打人的代价,即使你没对她动手。但是,你不能要求她付出过去的好,那些过往,在你们决定分手时,就已经结算清楚了。你对她,她对你,都是如此。

其实,现在你对她的报复,只是在践踏与否定你自己曾经有能力爱过一个人,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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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