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刘乔安援交顶多罚3万 偷拍者恐关3年

律师吕秋远脸书刘乔安抱不平。(图/翻摄自吕秋远脸书)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学运被封为「太阳女王」的刘乔安,遭周刊爆出援交疑云,她本人崩溃、扬言提告。律师吕秋远认为,社会不该把她当女巫追杀,此外,若刘乔安是被告,至多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处罚3万元罚锾;但偷拍的人,可能触犯刑法的妨害秘密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加重诽谤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吕秋远10日在脸书撰文,谈及刘乔安事件,他自认看到的不是援交,而是一个人被无情的追杀。他说,刘乔安从未自封太阳花女王,是媒体「窥探女体」、在电视上意淫当事人后,加上的封号;她只是群众的一员,从没想成名,只因外貌被炒作而成为焦点

▲吕秋远呼吁不该把刘乔安当女巫追杀。(图/翻摄自刘乔安微博

吕秋远呼吁,不该把刘乔安当女巫追杀,她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利用学运牟利、不曾自称女王,她也会为了生活琐事烦恼、也会做错事,「就跟你我一样」。吕秋远反问,「究竟为什么要这么被人录音录影公诸于世?又要这么大张旗鼓的报导?」

吕秋远也在脸书解释法律相关问题,他说,刘乔安若是被告完全不需要担心,顶多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就和交通违规一样,并无触犯刑法,最多处3万元罚锾,「遑论根本没有既遂,只是谈论价钱」。他话锋一转,提醒偷拍者,可能会触犯刑法的妨害秘密罪(315-1条),依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加重诽谤罪,依法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