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扯「卖酒」作伪证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遭判3个月

刘乔安伪证罪检方起诉,台北地院宣判。(图/资料照/记者孙曜樟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太阳女王」刘乔安2014年被周刊踢爆是高价援交妹,愤而控告妨害名誉出庭作证时却坚称去饭店房间「只是卖酒」,但检方勘验LINE对话纪录等,认定刘说法不实,依伪证罪将其起诉。刘乔安今年2月出庭时哽咽认罪,希望法管给她自新机会。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依伪证罪判刘乔安3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台北地院2月首度开庭,刘乔安当庭认罪,哽咽地请法官体谅她当时并非公众人物,仅是一个单亲妈妈,「小孩是我的一切,我很害怕他被欺负或霸凌,且第一次到检方开庭时被媒体大阵仗吓到,没有勇气承认」,「我现在已撑过来了,靠自己独立扶养女儿,希望法官给我自新的机会」。

《壹周刊》2014年曾报导,刘乔安援交价一次高达10万元,在饭店与港男嫖客议价对方杀价到3万元,自称「Pretty tight」,最后仍破局,收了对方2000元车马费后离开。事后,刘女坚称,是去卖酒,否认卖春,不久房内对话的全程影片外流,刘控告壹周刊与记者妨害秘密、加重诽谤、违反个资法等罪,虽然双方事后和解撤告,但北检传唤刘乔安出庭作证时,她证称是去卖酒,而非卖淫,检方勘验对话纪录,认定刘乔安说法不实在,因此另行签分伪证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