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被同学亏「那男跟你好像」…她抓28岁私生子!外遇夫爽逃一劫

张女听到儿子转述,他朋友路上遇到长得很像他的人,马上疑心,图非当事人。(图/视觉中国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张姓男子在和小三私生子散步时,被儿子的朋友撞见并告状,让外遇事件曝光妻子愤而提告,却发现案件已过追诉期,因此检方不起诉。

据《自由时报》报导,张男民国77年外遇戴姓小三,并在隔年生下一子;日前他与小三及私生子逛街时,恰巧被元配儿子的朋友撞见。

元配儿子的同学立即爆料,「你爸跟一个女人及一个年轻男生在逛街,那个年轻男生跟你长得好像」、「该不会是你爸在外面偷生的吧」,让张男亲生儿子起了疑心、告诉母亲

▲张男瞒着妻子外遇接近30年,图非当事人。(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张妻听到后雇用征信社调查,得知丈夫真的在外另组家庭,甚至连小孩名字都与儿子只差一个字,因被瞒了快30年,气得告丈夫及小三通奸

检方表示,通奸罪本有5年追诉期,修法后改为10年,根据案发时间,适用于旧法5年;检方认定追诉期限应在张男私生子出生后5年后的民国83年提告,因此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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