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国收家属153万罚锾 升丰12号渔船获释
渔业署副署长黄鸿燕今(14)日表示,我国「升丰12号」渔船因涉及进入菲律宾领海,未悬挂国旗违反其规定,而被当地政府扣留;家属所准备的5万美金(约新台币153万元)行政罚锾昨日由台湾驻菲律宾代表处转交菲国后,菲国法院即宣布撤案,该船已于今日中午获释,离开菲国巴斯寇港(Basco)。
渔业署进一步说明,菲国因配合欧盟打击非法、未报告及不受规范(IUU)捕鱼等行为,修订新版渔业法,并已在今(2015)年3月开始实施;新法大幅提高IUU捕鱼行为的裁罚额度,其中,盗渔规定虽延续过去定义,但行政罚锾从旧法的「5万美元至20万美元」提高到「6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且被判罪,罚金更高达120万美元;若在菲国内水被捕,还会另处6个月又1天到2年又2个月有期徒刑,累犯将处3年有期徒刑,并科240万美元罚金。
据悉,此次菲国原打算以新法60万美元(约新台币1,839万元)开罚,在台湾驻菲代表处交涉下,才同意从轻发落──依旧法科处行政罚锾5万美元,但对方也表示,「下不为例,若未来再拘捕台湾渔船,就依新法裁罚。」
黄鸿燕提醒,台湾渔船若需通过菲国领海,就必须依该国规定──悬挂我国国旗,并妥善收藏渔具,渔船则须持续不停、迅速前进,以免触犯该国法令、遭该国扣押,进而衍生无谓损失。
黄鸿燕说,台湾与菲律宾相邻,各自主张的专属经济水域重叠,但重叠水域并不包括双方各自岛屿12浬范围内的领海,政府秉持「护渔不护短」原则,呼吁台湾渔民切勿进入菲国领海作业,「对于违规越界捕鱼的船只,渔业署也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