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这个男人跟我爸借的聘金,能不能要回来?
▲结婚是喜悦的事,过时的礼俗易成为新人负担。(图/达志/示意图)
文/吕秋远
今天有个案件,从基本判断来看,离婚、子女亲权、扶养费大概问题都不大,这个女孩儿自己处理应该都会赢。然而,最后一个问题让我觉得很难回答:「这个男人跟我爸借的聘金,当时有签借据,能不能要回来?」
什么?聘金?现在是光绪年间吗?还在谈聘金的问题?而且是女婿跟岳父借聘金,让我脑海里瞬间出现这几句歌词:「风吹来的砂,冥冥在哭泣,难道早就预言了分离。」借聘金,你觉得老公当下怎么想?
聘金,这种十九世纪以前的东西,根本不应该存在,这会让我直接联想到卖女儿。对啦对啦!女儿养这么大,就嫁到你们家为奴,拿点钱补贴有什么不对的?就是这种观念,才有聘金的存在,不是吗?现在聘金不过就是几十万,然后让夫家一辈子说嘴,这样值得吗?夫家给聘金,娘家给嫁妆,这叫做交易。夫家给聘金,娘家什么都不给,这叫做卖女儿。
我最近有很多的咨询,都是来自于父母对于儿女的控制欲,让儿女受不了。聘金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基本上,这个年代到底要聘金的原因在哪里,我一点也无法理解,而女儿对于父母要聘金,只能要老公忍耐,去银行借一笔钱给自己的爸妈,更觉得莫名其妙。你是不会反抗腻?直接跟老爸老妈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聘金我就把你们的孙子丢到太平洋(大误),这么简单的事情也不敢做,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要不要给嫁妆,我一点意见也没有。「双方」的父母为了孩子好过一些,送房子、车子、金子、银子,都是好事。但是我对于名词非常有意见,为什么要叫做「嫁妆」?摆明就是女方给男方的礼物。然而,如果真的要附上这种「礼物」,顺便丫鬟送上四个,命名为春花夏月秋菊冬霜,老公可能还开心一点。
关于聘金这种东西,基本上就是传统卖女儿的陋习。如果真的要让女儿过得自在,麻烦不要再讨论聘金,况且这些钱都是父母收走,就像是过年的红包一样,落不到孩子手上,还会跟你啰唆过去父母为了养这个孩子,付了多少钱出去。鼓励两个孩子,好好过生活,不就是最大的祝福吗?收了这么点钱,是会比较好过吗?
有些问题,其实都会让我翻白眼翻到印度洋的,例如老公在家带小孩,都不去工作,我想要跟他离婚。或者老公本来就应该养我,我不用工作是应该的。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让我以为你是十九世纪的穿越人。所以,有时候要更新自己脑袋里的软体,我可不是无条件接受咨询的,要问可爱的问题,就要有承担被我碎念的勇气。
聘金这种事,不用十点,简单两个字,「不收」就是。几十万,让自己变成卖女儿的贪婪家长,让女儿变成夫家用钱买来的工具。就算没这个意思,却也落人口实,何必呢?
女孩儿,真正的嫁妆,是你的亲人、好朋友与闺蜜。而真正的聘金,是他对于你的情意,永不改变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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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