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税单频传、强制执行案达936万件 陈志龙批:因税务奖金

台大法学院退休教授陈志龙指出,其他法制国家根本没有人在发放税务奖金公务员本来就有月薪,「怎么还会有开税单、把人民当鹅拔毛还能领奖金的制度?」(图/记者林昱均摄)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法税改革联盟于今(11)日上午至捷运北门站的台北国税局前广场发动抗议,指出国税局长期以万年税单与9千多条行政函释压榨人民,导致台湾仍有936万件欠税欠费的强制执行案件,一切只因税官贪图税务奖金。其联盟也结合电影「与神同行」的审判行动剧呼吁税官莫再违法征税。对此前台大法学院教授陈志龙也表示,其他法制国家根本没有人在发放税务奖金,公务员本来就有月薪,怎么还会有开税单、把人民当鹅拔毛还能领奖金的制度?他进一步说:「这根本是纳粹时代的法条!」

法税改革联盟指出,国税局长期以万年税单与9千多条行政函释压榨人民,如果要循行政救济程序,不仅只有6%胜诉率,即使获胜诉,国税局也鲜少撤销税单,等于是一张税单留万年,而为何要让税单在函释下永久保存?陈志龙直言:「就是为了税务奖金。」

国税局过去根据《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规定,订有「税务及关务人员查税奖金」,让税务、关务人员有法源依据可获得查税奖金。不过,2004年民进党前立委朱星羽提案废除税务奖金、并成功三读,也让税务奖金议题暂时告一段落。

然而,没有法源的税务奖金却在2008年死灰复燃,引起各界非议。民进党立委陈莹痛批,财政部以「作业要点」与行政函令的形式继续发放税务奖金,而且还分成个人奖、团体奖,连发新闻稿、内部装修等与查税无关的行为都可领奖,根本只为巧立名目发放奖金。

而时代力量党立委黄国昌也在上一会期的立院财委会质询时表示,前(2016)年财政部为了激励基层稽查人员发放税务奖励金,但他接获检举,有人投诉财政部秘书处共拿了约24万元,但秘书处长自己就拿了1/3,实质拿走8.5万元,8成职员只拿到市价300元的一箱橘子,他批评其分配方式「只是让官员独大。」

▲法税改革联盟于1月11日司法节发起抗议,并以审判行动剧呼吁税官莫再违法征税。(图/记者林昱均摄)

在冤税案部分,法税改革联盟也列出13件著名个案:

一、太极门冤税案(1997年)

当时国税局主诉太极门弟子给予掌门人「敬师费」并非赠与,应为「学费」,追查漏报营业所得税,两造进入司法程序。不料法院尚在审理太极门案件之际,国税局却违反行政诉讼法第177条之立法精神,未等待司法判决确认所得性质,且自始未依法、依职权调查事实,未给当事人陈述的机会,即于1997年违法发出税单。即使刑案一、二、三审均判决无罪,也于2007年7月13日全案判决无罪确定,无诈欺、无漏税、无违反税捐稽征法。但延宕21年的「冤税案」,国税局至今仍未撤销税单。

二、乌龙税单:肉摊税单开给卤味摊还要百姓举证(2000年)

国税局犯错,却要人民举证!台中果农黄榎吉2000年收到一张汽车牌照税补税单,但税单却不是他的。原来该税单是早年黄榎吉在台北市场卖卤味时隔壁猪肉摊的小货车。黄榎吉向国税局反映,希望国税局直接向监理单位调资料,却遭国税局驳回并要求他举证。黄榎吉花了数年时间查访才证明自己清白。「税捐机关自己摆乌龙,却要老百姓自行举证,这样的官僚心态,台湾如何进步?」

三、税官行政裁量权过大 归国学人叶扬春妻离子散(2002年)

台大毕业归国学人叶扬春,2000年响应经济部号召,将DNA晶片技术带回台湾,谈好以技术入股方式,增资过程完全按照政府法令,并报请经济部核准。当年,他因出售部份股票,主动询问国税局报税问题,并未获得回复。一年半后,竟然收到天价税单,国税局将股票当作他的薪资所得,并处以四成税率课税,要他背负逃漏税400万的罪名,还被限制出境,导致妻离子散。税官行政裁量权过大,技术性入股却被税官曲解为薪资所得,导致不少人才对创业却步。

四、追税张国雄 妻病死、子跳楼亡(2002年)

张国雄是大罗建设公司的前负责人,由于行政执行署台南行政执行处追不到税,遂将他这位「前负责人」限制出境,还传唤他的老婆到案说明,张国雄说:「我太太明明是监察人,却被要求以董事的身分去说明,简直张冠李戴,违法滥权。」最后张国雄妻子败血症猝死,儿子也跳楼自杀。张国雄表示:「这个国家机器太可怕了!」此案延宕9年,直到2011年张国雄才被解除限制出境,他痛批,「讨债公司逼死人,都可以依法严办,难道行政执行处,就真的是合法的讨债公司吗?」

五、黄任中子欠税17.36亿元 自始就是悬案(2004年)

欠税大户榜首黄若谷,他是黄任中的儿子,因「继承」而欠税。股市闻人黄任中生前第2次被管收时,曾提示1张本票金额40亿元,交给行政执行处执行,以偿还欠税。但该本票超过票据请求权3年,因此台北行政执行处无法拿本票去执行。不料在2004年2月时,台北市国税局竟根据这张本票40亿元主张黄任中「遗产」40亿,核定黄若谷要缴遗产税17亿。这桩欠税案自始是悬案。累计至2017年,欠税总额高达18.59亿元。

六、乌龙税单导致1上市公司和8家卫星公司倒闭 1600人失业(2005年)

杨梅一家制铜、铝金属的上市公司,当时为该产业的全亚洲第二大公司,产品几乎100%皆为外销,按理外销可退营业税。有一次却因制作过程中将一些下游材料回卖给8家卫星工厂,税务员发现该公司与卫星工厂对开发票,「凭空想像」认定虚增营业额,因此连续1年不退税,还把案子移送到调查站。但消息曝光后,银行随即抽银根。这家杨梅的上市公司因此倒闭,8家卫星工厂也倒了,近1600个工人失业。事后证明是一场乌龙税灾,却已经无法挽救这9大公司。

七、医院被指逃漏税 不堪其扰而关闭(2006年)

中和某知名医院,1998年由几位台大医学院毕业医生本于理想而创办,成立8年多,抢救1500多位CPR,救活500多位病患,且贫户、残障及70岁以上不收挂号费。2006年却被国税局指前5年逃漏税3000多万元,经税官详查帐本及发票、单据无误,国税局却仍然不撤销税单,表示「国家缺钱,多少缴一点」。最后医院不堪其扰而关闭、不再营运,受灾的是当地居民的生命和医疗权。

八、溢缴房屋税15年 陈长文竟败诉(2007年)

台北市税捐处错把陈长文自住的房屋税,课成营业用税率3%,而且错了15年,溢缴约17万,国税局却只肯退5年。陈长文提出诉愿、行政诉讼,结果却是败诉。财政部在2009年修正公布「税捐稽征法」第28条、俗称「陈长文条款」,指出近1年全国共有6,822件溢缴税捐案件,获准退税金额含利息约3.5亿元。陈长文感慨地说,行政程序法明定「违法行政处分于法定救济期间经过后,原处分机关得依职权为全部或一部之撤销;其上级机关,亦得为之。」他认为政府疏失造成的错误处分,原处分机关跟上级机关都有权撤销,根本不用修法就可以解决。

九、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师:背了1亿1200万元税单的黄文皇(2008年)

律师黄文皇曾经手一个案子,当事人生病期间,财产1亿5,000万元被继承人脱走,继承人跑了,也全部都抛弃继承。国税局去法院申请公益律师帮忙处理,于是由黄文皇担任遗产管理人,他按照程序自费垫了3000块钱公示送达、登报;过了1年多,国税局却突然开给黄文皇1亿1千多万的税单,并威吓若不缴就送强制执行。当时黄文皇向时任的财政部次长张盛和陈情,张盛和却回应:「我如果不罚你,你会和那些继承人勾串。」黄文皇沉痛表示,这个案子是国税局申请,法院指定的,帮忙税务机关解决问题还被反咬一口,财政部是什么心态?国税局把人民当贼?多年背负沉重压力,让黄文皇曾多次有轻生念头。

十、遭抹黑逃税12亿 蕈菇天王财产全遭查封(2008年)

林天财先生,靠蕈菇生意白手起家,被封为台湾的「蕈菇天王」,靠着洋菇、木耳、灵芝,帮台湾赚进许多外汇,曾获得世界华人生物科技类终身成就奖。1999年经银行行员建议,他以小孩的名义开户,存入2800万做投资运用。从2008年开始,却遭国税局认定必须缴交赠与税,要求课他4.5亿赠与税,加上一倍罚款共9亿,加上滞纳金2.7亿,总共12亿。高龄90多岁的林天财,一生财产全遭查封,他愤怒地控诉自己被国税局抹黑成欠税大户,更表示国税局应负举证责任,不能仅凭帐户转存资金流动,即推定属赠与行为。

十一、4家知名服饰连锁店遭检举逃税、被罚5亿 扬言撤资(2009年)

Hang Ten等4家业者联名的陈情函指出,历年所纳的营业税额均为营业加值的5%,明明已诚实缴税、符合加值型营业税法令与精神,不过国税局税款连同巨额罚锾竟然高达33-47%,补税金额过于严苛,无异是变相逼迫业者裁员、歇业,于法不公。2011年法院判处国税局罚锾过于严苛违宪,3公司才争回2亿6,000万元。

十二、林志玲抗税败诉(2010年)

执行业务所得被当作薪资课税。「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被指逃漏2003至2005年的个人综合所得税,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锾819万元。2010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林志玲需缴684万的本税,至于135万罚锾部份,法官认定没有逃漏税的故意,判不用缴罚锾。财政部赋税署也于2010年底特别增订「林志玲条款」,在「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中,明订「表演人」有10类,将模特儿等也列为「表演人」。

十三、史上最衰 首购族卖屋赚不到10万却得补税216万(2011年)

奢侈税受灾户李泳贤,38岁买第一间房自住自用,2011年买入房屋购屋成本660万,因无法负担庞大贷款,在2012年售出,成交价670万。当初因为身唯独子,不想让父母亲伤心,没有将户籍迁入新屋,虽提出自住证明,却被课奢侈税一百万加罚金一百万,打行政诉讼、诉愿都败诉,最后连补带罚揹上216万税金。现在奢侈税政策已经结束,乌龙税单却继续折磨他,李泳贤呼吁税务官员,要让无辜受害者有平冤的机会,撤销不合理的税单,还给人民安定的生活。▼法税改革联盟批评,现在多数行政法院法官像恐龙一样,又聋又瞎。(图/记者林昱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