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离婚后想性侵2女儿泄欲 姐姐为保护妹妹自愿牺牲

姐姐为了保护妹妹,自愿让父亲性侵8年。(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45岁的男子离婚后,竟在8年前开始性侵就读小学的大女儿,后来又在3年前开始对小女儿伸出狼爪,而姐姐为了保护妹妹便自愿牺牲,配合父亲性需求,一直到今年3月底才遭到逮捕,而亲友也痛斥「连女儿也下得了手,简直无耻到极点」。

据《苹果日报》报导,这名担任工人兽父从8年前开始就利用前妻外出、单独载大女儿外出时,在住家旅馆地下停车场等多处胁迫大女儿帮自己口交,后来更进而性侵得逞,还用手机拍下性爱影片,供自己欣赏;为了不事情曝光,他便骗说「妈妈身体不好,千万不可以告诉她,不然她的身体会受不了」,要女儿不得外扬,后来大女儿年纪渐长开始拒绝时,他又以不工作、让大家没饭吃、杀掉妈妈为由,强迫被害人帮自己泄欲。

更可恶的是,兽父从3年前开始,又将狼爪伸向就读小六的小女儿,并加以性侵5次,而大女儿知道妹妹也遭残害后,选择牺牲自己满足父亲兽欲,借以保护妹妹,也因此平均每月都被父亲性侵1次,时间长达8年之久。

由于大女儿有了男朋友,兽父上月底得知后便与其发生激烈口角,后来又被妈妈找去详述过程,才将过去8年来的痛苦遭遇出口将兽父移送法办

兽父到案表示,他和妻子长期感情不睦,虽然去年已办理离婚,但依旧住在一起,因为很久没有发生性关系,才会分别找上2名女儿泄欲,讯后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且因犯行重大遭法官裁定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