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接轨」人行陆桥 民宅3楼外墙打洞私设大门

住户在3楼外墙大门直通人行陆桥。(图/东森新闻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板桥区一处公寓民宅,住户疑似为出入方便,竟在3楼外装设大门,和陆栏杆相连结,一出家门就和陆桥「无缝接轨」,且已经存在30多年了都没人发现。对此,新北市工务局表示,住户行为已经违反法规,要求30天内改善,否则依法最高可开罚30万元。

板桥民权路桥在1982年完工,建造目的是为了让民众穿越民权路公馆街口时能够更安全,但陆桥其中一端紧邻公寓民宅外墙,许姓屋主便在自家3楼外墙开了洞装设大门,出入口就和陆桥的活动栏杆相连接,平时都利用桥上的门进出,因此还特别装设门铃遮雨棚,因为大门正对着陆桥并不起眼,34年来都没有人发现异状

许姓屋主表示, 1楼店面已租给早餐店,原先1楼和2楼的出入口也堆放杂物,根本没办法使用,才会利用3楼外墙上的大门进出。许姓屋主说,当初陆桥兴建时,没有通知住户,也没有人到现场会勘即开始施工,因此当时公所便在住家门装置活动式铁栏杆,方便住户进出,而铁门、门铃和遮雨棚则是屋主自行装设。他说,「这个陆桥已好几十年了,平常也相安无事,根本不会妨碍到别人」。

不过新北市工务局派人到场会勘后,认为屋主擅自在3楼外墙打洞,从陆桥上进出的行为,已经违反《建筑法》,未依规定维护建筑物合法使用,已经要求屋主在30天内限期改善,否则依法可开罚6万至30万元。

▼板桥民权路桥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