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亲节也性侵我」邻居通报家暴 扯出兽父性侵继女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对尹男求处10年半有期徒刑。(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尹姓男子,与曾有过一段婚姻的单亲妈妈黄女结婚后,因为感情不睦,常有口角摩擦,便藉喝醉发酒疯动手打妻子,被邻居发现后报警处理。社工介入调查竟然意外发现,尹男除了家暴妻子外,更对继女在8年内多次性侵。尹男当庭承认不讳。法官审酌,被告犯后均坦承犯行也表明愿接受制裁,因此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4次,各判7年4个月,应执行10年6个月
尹姓男子今年45岁,在10年前与遇有一女的离婚妇黄女结婚,婚后3人同住,不过尹男与黄女婚后常有争吵,尹男也经常酒后失控动手殴打黄女。2016年4月又因酒后动手殴妻,被邻居发现黄女鼻青脸肿才进而报案。警方与社工介入调查,询问现场目击黄妇之女,女儿不只证实继父对妈妈家暴,更意外说出从稚园开始到小学6年级继父常对她性侵害。
少女向社工泣诉,因妈妈白天上班,继父下班回家照顾她。2007年她念幼稚园时下课回家,继父趁妈妈不在家之际,对她第一次性侵得逞。甚至2014年88节时,他竟自行喝酒庆祝父亲节,酒后对她性侵害,让她对父亲节相当恐惧。
尹男坦承犯行,他向法官表示自已爱喝酒,但妻子跟他上班时间错开,因此酒后把继女当成老婆,才酿成大错。少女也向法官表示,继父赚钱养她们家10年了,不忍心看他被关。新竹法官认被告性侵身心及智慧未成熟幼童,应予严惩,虽少女一再表明继父养她10年,不愿他被关,但新竹地院法官仍依4次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判刑10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