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入札制度

吴景钦

今年的亚洲职棒大赛已经落幕,其中最受瞩目的选手,当属今年在日本创下24胜零败神话乐天金鹰投手田中将大。惟在美国大联盟的豪门球队,准备借由入札制度争取田中加盟下,只露面上场,致有些许遗憾。不过关于美、日职棒间的入札制度,却也值得关注。

日本职棒,不管就其历史或者规模来说,皆仅次于美国的大联盟,却要到了1993年,才正式实施所谓自由球员制度(free agent),且依当时的日本野球协约,球员必须在职棒一军登录出赛十年,才可成为自由球员,在此年限之前,球员即属于球团财产,而不得任意转队。若以职棒生涯平均仅为九年来看,球员在取得自由之身时,也代表黄金时期已过,对大部分球员而言,并无太大的实质助益

即便在球员工会不断争取下,成为自由球员的年限分别在1997年减为九年,甚且在2008年再为减缩,而将高中生加盟职棒减为8年,大学生及社会人士加盟更减为七年。惟球员若欲转往待遇更好的球队发展,他球队仍须对其母球团支付所谓的移籍金,此补偿制度往往成为球员争取更高待遇障碍

而在1994年,以龙卷风投法出名的近铁队投手野茂英雄,因与球团关系生变,而自行宣告任意引退,但依日本野球协约的规定,凡未取得自由之身者,除非得球团同意,否则不得加入他球团。所以,野茂的引退宣言,不仅将自由球员制度的问题给掀开来,亦象征其与近铁的决裂,致无法继续在日本职棒生存。

也因此,野茂就与洛杉矶道奇队签下小联盟约,从此在美国棒坛发光发热,更带动了日本及亚洲球员向大联盟叩关之风潮。只是如此的效应,却引起日本职棒联盟的不悦,而开始与大联盟谈判,并于1998年达成入札制度的协议

所谓入札制度,乃日本汉字,其英文为posting system ,即中文竞标或拍卖之意。而根据美、日的职棒协议,大联盟球队若欲争取尚未具有自由身份的日本职棒球员加盟,就须透过竞标,由得标的球队取得与球员的议价权。而一旦达成协议,就须将竞标金额给球员所属的母球团作为补偿。而第一个适用此制度的日本球员,即是以钟摆打法著称,且在大联盟创下单季最多安打的铃木一朗,尔后的松坂大辅与达比修有,更双双创下超过五千万美元天价的竞标金。

而根据美、日刚换约完成的协议,将原本只能跟得标者议价之限制,放宽为球员可与所有竞标者协商,此当然是让球员享有更多的选择与更大的自主权,田中将大也将成为第一个受惠者

只是在日本职棒,针对旅外资格仍限定为九年,且在球员的颠峰时期极为短暂下,如此的修改,恐难以阻止大联盟球队继续以银弹攻势挖角,致加速优秀人才外流,更难扭转球员被极度商品化。我国职棒层级,虽与美、日两国有不小的落差,致过往输出至这两国的球员并不多见,但随着台湾棒球热的再兴,职棒亦有越来越多的新血加入,必会有更多的球员进一步往此两国发展。则中华职棒联盟在未来,肯定也要与美、日职棒联盟为入札制度的协商,以因应如此的趋势。

作者吴景钦,博,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