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中和区某连锁早餐店长李姓男子,去年8月雇用一名高职一年级女学生,11月某日打烊后,2人竟在餐桌上口交、性交,后来女方母亲检查女儿手机发现敏感对话,气得报警提告。新北地院依对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判处李男8个月徒刑、缓刑4年。
40岁的李男未婚,雇用15岁高职女学生后2人发展为情侣关系,除在店内发生性行为外,同月底他又到校门口接女学生,并到摩铁再次嘿咻。后来少女母亲发现女儿行为有异,检查手机发现与李男在LINE对话出现「会不会怀孕」等对话,愤而提告;李男出庭时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与少女、少女父母达成和解,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给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