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争议地SPARK夜店 李宗瑞在这捡尸「月事妹」

信义区ATT 4 FUN夜店门口惊传围殴刑警致死。(图/记者许依柔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信义分局刑警薛贞国14日凌晨被围殴致死,又让「SPARK ATT」再次因社会案件上了新闻。位于台北市信义区「ATT 4 FUN」大楼6楼的「SPARK ATT」,是相当知名的豪华夜店,吸引许多富少名媛,「淫魔富少」李宗瑞就是他最常「捡尸」的地点,包括影片女主角之一的「月事妹」。

2009年4月,「SPARK」在台北101大楼开幕,即标榜是全台湾前卫的夜店,今年(2014)2月才迁到「ATT 4 FUN」大楼(乘坐电梯至6楼入口入场,上7楼),奢华风格不变。李宗瑞的捡尸全盛时期发生在「SPARK」还位在台北101时。

2011年7月某晚,「月事妹」在「SPARK」喝酒,李宗瑞邀她回家开趴,她自称之后失忆,在李的住处醒来时已天亮李睡在她身旁裙子虽在但内裤不见,只好穿着李的内裤叫车回家。之后她看见李传来简讯,夸赞她的「表现」并附上偷拍影片,已有未婚夫的月事妹担心影片外流,当晚再到「SPARK」找李宗瑞,要求删除影片。

未料事隔一年,月事妹与李宗瑞交欢过程网路上疯传,2012年11月,她的未婚夫看见性爱影片,目睹未婚妻戴着求婚大钻戒主动替李宗瑞口交高喊「好喜欢」、「好舒服」,两人最终黯然解除婚约。另一方面,女方因在影片中表现主动,被法院认定是自愿的,并非李性侵。

▲ 李宗瑞二审被判最重刑期,遏止夜店捡尸歪风。(图/东森新闻)

9月2日,李宗瑞迷奸偷拍案二审宣判高院认定李对14人性侵、19人偷拍,犯行恶劣、胆大妄为,依乘机性交强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重判他79年7月,最高执行30年刑期,全案仍可上诉。

▼信义区夜店打死人现场录影。(影/网友提供,请勿随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