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道歉! 被误当痴汉三个不能做的事
▲日本痴汉多,但也有人是被冤枉的。(图/取自YouTube)
东京某公立中学教师、29岁的津山正义上个月被东京地方法院立川支部法官宣判其「痴汉」罪名成立,罚款40万日元。
被日本媒体称为「三鹰市公车痴汉冤罪事件」发生在2011年12月22日,津山正义供称,「那天,我赶着去和女朋友约会,结果钱包忘在学校了。我就坐上三鹰市的市内公车回学校,结果一个女高中生说我摸了她屁股。」
「当时公车晃得厉害,我左手握着吊环,右手拿着手机输入简讯,看车里的闭路电视(监视器)就知道了。但就有几秒钟,我握着吊环的左手被其他人的手臂挡住,结果法院就说我是在那几秒钟内下的手。还说什么,『虽然时间短不容易得手,但也并非完全做不到』。」
《日本新华侨报》报导,对于法院的判决,津山正义当然不服。除了「左手拉吊环,右手发简讯」外,津山还有其他证据。他提出,如果自己的手真的接触到女高中生制服的话,一定会沾有纤维,为什么在科学鉴证的时候没能查出?对此,法院的回答是,「接触了,但没沾上纤维的情况也有可能发生。」
津山正义的律师池末彰郎表示,在日本,凡是男性对女性施加性犯罪的案例,都会受「不管怎么说,肯定是干了」这种先入为主观念影响,法院也倾向对痴汉案件中的受害者证言给予绝对信任;但事实上,受害者有可能说谎,也有可能认错人。
津山正义总结几个被当成痴汉时绝对不能做的举动:
第一,不能道歉。「在公车里,站在前面的女生曾回头瞪了我一眼,并且嘴里还嘟嚷着什么。我当时就感觉是有麻烦上门了,所以脱口而出说『对不起』,结果证明,这个道歉的举动是最大的失误。在调查过程中,那女生说,就是我这一声对不起,让她确信我就是那个摸她屁股的痴汉。」
第二,不要和对方沟通。津山正义说,「那个女生拽着我的手腕要我跟她下车。下车后,她连续质问我是不是痴汉,我坚决否认后,她就要扭头走了。可是我也气愤啊,平白无故地被人误会,还被拉下车。于是就对女生说,『开什么玩笑,在这种地方把我拉下车。』女生显得很气愤,于是叫另一位公车司机把我控制住,直到警车来把我带走。」
第三,不能信任警方,能救自己的只有自己。津山正义回忆说,在三鹰员警署里,「刑警曾用谎言来强迫我供认。说什么有多个目击证人,『闭路电视里也有你作案的证据,你还是自己坦白吧』;连检察官也威胁我,『我的工作就是宣判你有罪』。」
在日本,一旦被当做痴汉起诉,定罪率竟然是99.9%。为此,曾被误指为痴汉的日本作家阿川弘之还公开呼吁,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像设置女性专用车厢一样,设置男性专用车厢,以保护男性的清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