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权进步 大陆终止劳动教养制度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1957年建立的「劳动教养制度」,能让公安机关不需经法院定罪,就可以限制嫌犯人身自由,同时进行强迫劳动、思想教育。不过这项制度可能侵害到人权让大陆中央在7日决定,将在今年终止劳教制度。

▲习近平先前就曾强调依法治国,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反对执法不公。(图/翻摄自网路)

截至2008年底,大陆还有高达350个劳教所,而根据香港中通社新华网报导,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7日正式宣布这消息

据了解,劳教制度是从前苏联引进的,主要是用于「反革命份子」。1957年大陆国务院公告,劳教目的是「把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兵表示,大陆一些地方政府常用劳教来「维稳」,但劳教制度不仅很难发挥良好教育作用,反而容易破坏法制

最近较有名的劳教例子,是2011年因不满前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推行「打黑」行动,而被劳教的重庆村官建宇。薄熙来倒台后,任建宇也在去年9月被撤销劳教。当时任建宇案发酵,也让劳教制度再成众矢之的,而且法令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没有明确的定义期限,有媒体披露,很多人一被劳教就长达20多年。